洛陽“1•30”火災事故責任人被批捕

河南洛陽深森賓館原經理嚴思深以涉嫌消防責任事故罪,日前被檢察機關批准逮捕。

2004年1月30日淩晨,位於洛陽技術開發區的深森賓館發生重大火災,造成7人死亡,12人受傷。警方在調查時發現,當晚值班人員劉某因烤火不慎,大衣引燃了大廳內的沙發,導致大火,為火災主要責任人;賓館經理嚴思深也難辭其責。

經調查,犯罪嫌疑人嚴思深在任深森賓館經理期間,未按照有關規定配備消防設施,賓館在裝修後未經消防部門審核且消防通道不暢,消防執法人員檢查後提出整改意見,但該賓館沒有按照要求整改,致使火災發生。檢察機關對嚴思深以涉嫌消防責任事故罪,依法逮捕。經檢察機關確認,火災主要責任人、當晚值班人員劉某不滿16周歲,為未成年人,依據《刑法》第17條不構成犯罪,公安機關將對他作其他處理。(記者顧立林)

新華網 2004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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