濕地不應成為經濟發展的犧牲品

2月2日是“世界濕地日”,全國政協人口資源環境委員會副主任、中國林科院院長江澤慧30日在有關座談會上呼籲,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用地與濕地保護矛盾日益突出,建議國家將濕地保護列為專項生態建設工程,加大濕地保護投入力度。

江澤慧是在全國政協人資環委30日舉行的“國際濕地日”座談會上提出這一觀點的。

濕地與森林、海洋並稱為地球三大生態系統,在抵禦洪水、蓄洪防旱、降解污染、調節氣侯等方面有著其他生態系統不可代替的作用和生態功能,被譽為“地球之腎”。我國濕地類型多、面積大,居亞洲第一位,世界第四位。全國天然濕地總面積為3620萬公頃,目前全國約有40%的天然濕地已納入353處保護區管護範圍。

2003年8月和11月,全國政協人資環委會同國務院法制辦和國家林業局聯合組成“進一步加強我國濕地保護”專題調研組,分別對黑龍江、吉林兩省和山東、江蘇、上海三省市當前濕地的保護情況進行了實地調研。調研顯示這些地區在濕地保護方面面臨如下問題:認識不足,濕地保護機構不健全,法規不完善。資金投入不足,管理力度不能滿足濕地保護的需要。經濟社會發展用地與濕地保護矛盾突出。調研報告特別提到,在松嫩平原,烏裕爾河流域濕地自然來水量由建區時的4億立方米減少到現在的1億立方米。吉林向海保護區核心區內人畜活動嚴重干擾濕地生態系統。

全國政協調研組提出,保護好濕地對實施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具有重要意義,因此,應儘快制定保護濕地資源的地方性法規;設立濕地專項生態建設工程,加大濕地保護投入;加快制定濕地恢復相關政策;建立濕地生態用水和生態效益補償機制;加強濕地科研與資源監測能力建設。(李術峰)

新華網 2004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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