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B型肝炎病毒攜帶者可當公務員

浙江省在即將舉行的2004年公務員招考中,取消對“B型肝炎病毒攜帶者不能成為公務員”的限制性規定,成為繼廣東、四川、江西之後,全國第4個向“無傳染性B型肝炎病毒攜帶者”敞開公務員大門的省份。

據浙江省委組織部、省人事廳發佈的消息,浙江省將在今年3月份招考5587名國家公務員。在此次公開招考中,浙江省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作出重大調整,報考者如在B型肝炎三係檢查中測出小三陽,將加測HBV──DNA,即檢查B型肝炎病毒是否有傳染性。若加測結果呈陽性,體檢不合格;陰性為合格。大三陽仍屬體檢不合格,不能錄用。

大小三陽在醫學界被統稱為B型肝炎病毒攜帶者。此前,浙江省在1996年公佈、2001年修訂的《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中規定,B型肝炎三係檢查測出大三陽、小三陽者,視為體檢不合格。而新調整後的《體檢標準》不再籠統地拒絕所有B型肝炎病毒攜帶者成為公務員,將“B型肝炎病毒攜帶者是否能夠成為公務員”的界限定為“B型肝炎病毒攜帶者是否具有傳染性”。

廣東、四川、江西三省在較早時候就分別調整了《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這三個省規定,體檢測出小三陽為合格,大三陽仍為不合格。(記者傅丕毅、朱立毅)

新華網 2004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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