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要求10天內清欠民工工資

在1月9日下午召開的內蒙古自治區清欠民工工資聯席會議上,自治區副主席郝益東要求各部門必須在1月20日之前清欠2003年民工工資。

在這次由全區12個盟市和自治區相關部門領導參加的聯席會議上,自治區建設廳廳長李振東介紹,截至1月8日,全區累計拖欠建築企業工程款68.9億元,拖欠民工工資7.85億元,其中政府投資工程拖欠工程款為20.7億元,房地産開發企業拖欠工程款27.6億元,分別佔拖欠總額的30%和40%。自治區副主席郝益東介紹,全區2003年拖欠民工工資款為2.316億元,他要求各級政府、部門一定要採取果斷措施,確保春節前完成2003年度拖欠民工工資的償還任務。

其中,財政部門要積極調度和安排資金,保證政府投資項目的工資兌付;勞動保障部門要加強勞動保障監察執法,及時受理侵害民工合法權益的勞務糾紛案件;金融部門要加強對建築企業信用的審查,對不按合同支付工程款和民工工資的企業、投資人,減少授信額度或不授信;司法部門要及時快捷受理並審結涉及拖欠工程款、特別是民工工資問題的案件,必要時為民工討工資提供法律援助;新聞媒體要對清欠不力的部門和惡意拖欠民工工資的典型事件公開曝光。(吳獻、李雲平)

新華網2004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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