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居民赴港澳定居審批辦法公佈

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日前公佈了2004年內地居民赴港澳地區定居審批辦法及各類申請放行分數線。

審批辦法中規定,全國除廣東省以外,夫妻分居類申請人赴香港定居放行分數線為201.1分,也就是1999年6月30日之前夫妻分居。廣東省夫妻分居類申請人赴香港定居放行分數線為255.7分,也就是1997年12月31日之前夫妻分居。

全國除廣東省、福建省以外夫妻分居類申請人赴澳門定居放行分數線為182.7分,也就是1999年12月31日之前夫妻分居。廣東、福建省夫妻分居類申請人赴澳門定居放行分數線為255.7分,也就是1997年12月31日之前夫妻分居。

其他類申請人赴香港、澳門定居放行分數線全國統一。

央視國際 2004-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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