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要聞
政策資訊
權威論壇
國際熱點
經貿動態
法制進程
文化線上
教育廣場
科技長廊
軍事縱橫
域外評説
我看世界
華人社區
旅遊天地
閱讀空間
交通部:明年起個體戶不得經營水上客運

    從2002年1月1日起,我國水上客運將不再有個體運輸船舶戶存在。

    交通部要求個體運輸船舶經營戶抓緊時間實現企業化經營。交通部水運司水運處李宏印説,政府規定的個體船舶戶要通過以下方式轉換成企業化經營:個體船舶所有人按照《公司法》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通過合資、合作、股份制等方式,組建符合經營資質條件的船舶運輸企業;具有經營資質的船舶運輸經營人,在同個體船舶所有人平等協商的基礎上,採取收購、折價入股等方式吸收個體經營戶的運輸船舶;個體運輸船舶所有人將其船舶租給具有經營資格的船舶運輸人;個體運輸船舶所有人與具有經營資質的船舶運輸企業按照平等自願的原則,簽訂船舶委託經營管理合同;可將船舶委託給專業化船舶管理公司進行管理。

    根據交通部日前下發的《關於整頓和規範個體運輸船舶經營管理的通知》,個體運輸船舶經營戶實現企業化經營後,其經營管理及安全責任轉移到相應的船舶運輸企業。

    李宏印説,各級交通主管部門在審核簽發船舶營運證時,對當事人雙方的合同、協議等要嚴格審核;對不符合要求的個體運輸船舶不得同意委託經營管理;對持假合資、假合同、假協議、以協議套協議等方式逃避監管的,一經發現,要嚴肅處理。

    據了解,我國水上運輸個體經營戶達8萬多戶。由於船舶所有人素質不高,安全管理措施不到位,個體船成為水上運輸安全的重大隱患。這項管理政策出臺的目的,就是為了引導水上運輸走規模化經營道路,逐步實現産業升級,並使個體船不再成為主要安全隱患。(完)

     新華社2001年7月26日



相關新聞

參考文獻

相關專題

相關站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