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春運公路客票最高上浮65%

廣東省物價局、交通廳日前發出通知,規定2004年春運期間公路客運票價上浮最高不能超過65%。

1月7日至21日,廣州、深圳、珠海、東莞、惠州、佛山(含南海城區)、中山7市和順德區的城區往各地的直達班車票價上浮幅度不得超過65%,其他地區發往各地的直達班車票價上浮幅度不得超過45%。

1月22日至2月15日,廣州市城區發往各地的直達班車票價可在基準價基礎上上浮不超過65%,其他地區發往各地的直達班車票價上浮幅度不得超過45%。

整個春運期間,所有普通班車的票價和縣(區)行政區內的短途客運班車(含直達班車)票價按基準價最高上浮不超過30%。客運企業春節前10天起,要在售票場所明碼標價,接受乘客監督。

新華網2003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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