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農民開始免繳農業稅

眾多中國農民的期盼今年在蘇州市變成了現實。記者從蘇州市了解到,從今年起,蘇州市各地農民種地開始免繳農業稅,由鎮、村兩級代繳,政府補貼,蘇州因此成為江蘇省首個不再需農民直接繳納農業稅的省轄市。

據統計,往年,蘇州市農民年繳各類農業稅、農林特産稅2.4億元左右。隨著蘇州市經濟尤其是二三産業的高速發展,蘇州所屬的張家港、太倉等縣級市和各鄉鎮的財政收入也迅速增長,工商補農已成為一種發展趨勢,也具備了這種能力。在這種情況下,蘇州市出臺了《蘇州市農業稅徵收辦法改革實施意見》,規定全市用三年的時間全部實現農民免繳農業稅,進一步減輕農民負擔,調動農民生産積極性,促進農業增效、農民增收,加快率先全面建設高水準小康社會、率先基本實現現代化的步伐。

目前,蘇州所轄的太倉市已實行村鎮代繳,全市農民應繳免征農業稅2852萬元已全部入庫。像太倉一樣,張家港市計劃用2003年一年的時間全面完成農業稅徵收辦法改革,實行鎮、村代繳,政府補貼。為完成這一目標,張家港決定按政策不變的原則,繼續執行現行農業稅稅法,農村稅費改革所確定的農業稅計稅面積、計稅産量、計稅價格和稅率在省、市未作調整的情況下均保持不變。在執行現行農業稅稅法的基礎上,改革農業稅徵繳方式,立足方便群眾,簡化徵收和補貼手續,便於徵收部門操作。

張家港市認為,由於這次改革對鎮、村的財力産生一定影響,尤其是經濟薄弱的鎮、村,支出壓力較大,自我消化改革的成本有一定困難。因此,實行農業稅徵收辦法改革後,對這部分改革成本,實行市、鎮兩級政府共同負擔,總體上市與鎮每年各承擔50%。 同時,取消農業附加稅後,原市對村定編幹部報酬的補貼資金500萬元,主要用於村級經濟困難村特別是市級扶貧村的補貼。

據了解,蘇州所屬的昆山、常熟、吳江等其他區市也已開始執行這一"陽光政策"。(記者 孫彬)

新華網2003年10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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