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一對夫妻走私被罰5800多萬

    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近日作出一審判決,以走私普通貨物罪分別判處一對陳姓夫妻及3名同案犯有期徒刑3-12年,判處這對夫妻擁有的兩家公司各繳納罰金5096萬元和802萬元人民幣。

  法院認定,1999年4月至2001年8月,陳姓夫妻分別擔任董事長、總經理的達晟塑膠(上海)有限公司和上海達唯塑膠包裝有限公司,擅自將進料加工項下的塑膠製成品內銷後,採用多報少出的手法向海關申報出口並騙取核銷,共計偷逃應繳稅款5897萬元人民幣。這兩家“母子”公司以多報少出手段共計出口513批貨物,總案值高達2.24億元人民幣。

  此案由上海海關緝私局偵破,是該局自1999年1月成立以來偵破的案值最高的一起貿易性走私案件。截至今年6月底,上海海關緝私局共立案偵查各類涉嫌走私犯罪案件289起,總案值13.94億元人民幣,涉嫌偷逃稅款3.17億元。

  為充分發揮海關打擊走私的整體效能,近日,經國家海關總署批准,上海海關緝私局又在浦東國際機場、浦東外高橋港區辦事處和吳淞海關成立了3處緝私分局。

新華網 2003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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