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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計委建設部明確房地産仲介服務收費標準

    為規範房地産仲介市場,維護仲介服務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國家計委、建設部聯合發出《關於房地産仲介服務收費的通知》,對房地産諮詢費、房地産價格評估費、房地産經紀費的收取額度作了明確規定。

    房地産諮詢費:按服務形式分口頭諮詢費和書面諮詢費兩種。口頭諮詢費,按服務所需時間結合諮詢人員專業技術等級由雙方協商議定收費標準。書面諮詢費,按諮詢報告的技

    術難度、工作繁簡結合標的額大小計收,普通的,每份收費300—1000元,複雜的可適當提高收費標準,但不準超過諮詢標的額的0.5%。此項收費標準,屬指導性參考價格。

    價格評估費:以房地産為主的房地産價格評估費,區別不同情況,按照房地産的價格總額採取差額定率分檔累進計收。土地價格評估的收費標準,按國家計委、國家土地局《關於土地價格評估收費的通知》的有關規定執行。

    房地産經紀費:根據代理項目的不同,實行不同的收費標準。房屋租賃代理收費,無論成交的租賃期限長短,均按半月至一月成交租金額標準。房屋買賣代理收費,按成交價格總額的0.5—2.5%計收。實行獨家代理的,收費標準可適當提高,但不應超過成交價格的3%。土地使用權轉讓代理收費辦法和標準另行規定。

    上述規定的房地産價格評估,房地産經紀收費為最高限標準,對經濟特區的收費標準可適當提高一些,但不得超過上述標準的30%。

    通知中還要求仲介服務收費實行明碼標價制度,仲介服務機構應當在其經營醒目位置公佈其收費項目、服務內容、計費方法、收費標準等事項。

    

    新聞晚報 2001年06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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