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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軍隊優秀士兵直接提幹制度重大改革

    解放軍總參謀部、總政治部日前下發《關於改革從優秀士兵中選拔培養基層幹部辦法的通知》,確定從2001年起,改革從優秀士兵中直接選拔基層幹部的辦法,實行保送入院校學習,培訓合格後提拔為幹部。

    據解放軍報報道,《通知》對選拔對象的範圍、條件、程式、辦法和培訓作了明確規定。選拔的範圍,主要是師以下作戰部隊,駐新疆、西藏等特別艱苦地區部隊。選拔的條件,除軍政素質兼優、是中國共産黨黨員、在推薦單位擔任班長一年以上、高中或者中專畢業以上文化程度、年齡不超過25周歲等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獲得1次二等功以上或者2次三等功以上獎勵;

    (二)大軍區級以上單位表彰的先進個人;

    (三)軍級以上單位樹立的先進典型或者通報表彰的軍事訓練尖子;

    (四)獲得軍隊科技進步四等獎以上獎勵的主要貢獻者。

    選拔的程式,規定要經基層黨支部提名,群眾評議,團(營)級單位黨委推薦,師(旅)級單位政治機關考核,軍級單位政治機關審查,大軍區級單位機關審核,總政治部批准。

    除堅持規定的程式外,旅、團級單位要實行“公示制”,以接受群眾監督。實行入學批准書制度,對確定的預提對象,由批准單位填發《優秀士兵提幹對象入學批准書》,並統一組織送指定院校集中培訓2年,在職學習1年,合格者發給大學專科學歷證書。

    最近,總政對這項工作已作出具體部署,今年選拔優秀士兵保送入軍隊院校學習工作將全面展開。

    中新網2001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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