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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品降價有公示

    國家計委宣佈69種藥品降價後,國家計委首次實施的藥品價格公示制度,為消費者獲知藥品降價的詳情提供了保證。

    北京市物價局有關部門負責人説,大規模的藥品降價不同於一般企業對自己商品的降價。企業為了通過降價促銷,會在商場張貼大幅降價告示,或在原來的價簽上標明原價多少,降了多少,以吸引消費者。而藥品降價是國家統一定價的修改,屬於國家行為,不可能在藥店張榜公佈,即使價簽全部換新的,上面也不會標出原價。物價監督部門會在降價之後對藥品銷售機構進行抽查,以監督降價規定的執行。

    從今年4月20日開始,國家計委首次實施了藥價公示制度,在降價執行日的前5至7天,通過指定媒體向社會公佈降價的具體情況,這些媒體公佈的價格水準及政策規定,與文件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各有關藥品生産經營企業和醫療單位必須自覺遵照執行,消費者也可借此監督醫院或藥店。

    國家計委指定的公示媒體包括:中國價格資訊網(www.cpic.gov.cn)、中國經濟資訊網www.cei.gov.cn、《中國經濟導報》、《中國醫藥報》、《健康報》、《醫藥經濟報》、《價格理論與實踐》(網路版)、《物價公報》(月刊)。

    

    《北京晨報》2001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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