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助流浪乞討人員辦法將施行

    國務院總理溫家寶6月20日簽署國務院第381號令,公佈施行《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辦法》。

    新華網22日受權播發《辦法》全文。

    《辦法》共18條,包括對在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的原則、救助站設立和管理、為求助人員提供的救助內容、救助站工作人員的行為,以及違反者責任追究等,標誌著我國對在城市流浪乞討人員的救助工作機制進一步完善。

    《辦法》自2003年8月1日起施行。1982年5月國務院發佈的《城市流浪乞討人員收容遣送辦法》同時廢止。

    新華網 2003年6月22日


版權所有 中國網際網路新聞中心 電子郵件: webmaster @ china.org.cn 電話: 86-10-68326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