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住房公積金貸款尺度放寬

    長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計劃今年向職工發放公積金6億元,力爭達到10億元。為促進存量房和增量房的銷售,長春市對公積金貸款政策作出重大調整。

    據了解,按全口徑計算,長春市已累計歸集公積金40多億元。至去年年末,公積金餘額達15億元。政策調整後,購買“二手房”和使用權住房(“房票子”)的職工可申請公積金貸款;原來規定,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兩年以上的職工,方可申請公積金貸款,現改為一年;最高貸款額度由20萬元放寬到40萬元。此外,還將為參加集資合作建房的職工提供公積金按揭貸款;向全市所有“五證”齊全的開發項目提供公積金貸款;在開展公積金貸款時,還將借鑒國際慣例,引入資信擔保。

    

    《長春日報》2003年0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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