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邊峰狀告曲樂恒誹謗案6月8日開庭

    在經歷了很長時間以後,邊峰狀告曲樂恒父子誹謗一事終於有了下文。前天,曲家父子分別以不同的形式收到法院的通知,這表明曲家將迎來“車禍事件”後的第一個官司。

    據曲樂恒的父親曲明書介紹,前天他和曲樂恒分別接到了瀋陽市大東區法院的通知,在邊峰的起訴書中他們父子都成了被告。法院通知的開庭時間為6月8日上午9點。原告邊峰在起訴書中提出了四條請求:1、判令被告立即停止對原告人格尊嚴的侵害;2、判令被告為原 告消除影響,公開在全國性報紙上賠禮道歉,為原告恢復名譽;3、判令被告賠償原告精神損害賠償費人民幣10萬元;4、判令被告承擔本案全部訴訟費用。

    接到傳票後的曲樂恒十分平靜,他還是以前向記者表示過的態度:因為自己所説都是真實的,所以對邊峰起訴從來都不當回事。曲樂恒説,現在他們還沒有為應訴做什麼準備,因為暫時還覺得“沒那個必要”。他再次強調,目前國外的測謊儀準確率已經達到98%以上,如果要驗證誰説的是真的,完全可以使用測謊儀。

    接到通知的當天下午,曲明書就來到大東區法院,向他們詢問有關情況。曲明書向記者舉了一個例子,他説,邊峰在起訴書中聲稱,曲家曾對外宣佈他為了躲避有關部門的調查已經逃往了國外,但實際上他在事發後卻從未有過出境經歷。對此,曲明書説,有關邊峰外逃的消息是交警隊的一位張警官告訴他們的,而這位張警官也是在調查中從邊峰公司的一位副總處獲悉的。所以邊峰就此説曲家誹謗他是完全站不住的。

    曲家對邊峰此次將他們告上法庭感到十分的高興,因為他們現在可以有充分的理由去催促有關部門加快調查。

    

    《北京青年報》2001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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