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擬將"不吃野味"寫入法規

    《廣東省愛國衛生工作條例(草案)》今天上午審議 。

    不吃野生動物———今天上午,《廣東省愛國衛生工作條例(草案)》提交省十屆人大常委會審議。對比省政府提交的原“草案”,新“草案”增加了“公民應當養成文明衛生的飲食習慣,不吃野生動物,切斷由動物引起的病媒傳播疾病的途徑”,這一規定格外引人注目。

    廣東省人大教科文衛委副主任委員黃慶道在會上作審議意見報告時指出:有研究顯示,許多病毒來自野生動物並能引起人群疾病傳播。為保護自然界的生態平衡,避免病毒由動物傳播給人群,維護人類的健康,建議增加這一條規定。

    同時,鋻於禽畜養殖等行業的管理不到位是目前廣東省環境管理中較突出的一個薄弱環節,建議將第八條改為:“禽畜飼養場、屠宰場、肉類加工廠以及其他對周圍環境衛生産生污染和其他公害的各類生産、經營企業及設施,其選址、設計和管理應當符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記者/曾璇 通訊員/任宣)

    金羊網 2003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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