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曝光一批哄抬價格案件

    記者從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獲悉,各級價格主管部門按照國家發展和改革委《關於開展全國防治非典型肺炎藥品和相關商品市場價格專項檢查的緊急通知》精神,迅速組織開展市場價格檢查。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價格監督檢查司派出督導組,深入疫情較重地區,到檢查第一線督促指導工作,目前各地已查處了一批哄抬價格的違法行為。現選取部分典型案件曝光如下:

    1、4月24至27日,北京京魯水泊食品有限公司銷售84消毒液(470ml裝),應售4元/瓶,實售15元/瓶,抬高價格2.75倍。北京市物價局責令立即改正,並處以罰款4萬元。

    2、4月24日,河南省物價局對河南省越人醫藥有限公司進行了檢查。發現該公司以1.37元/瓶的價格購進84消毒液3000瓶,銷售價格從1.8元/瓶漲至16.6元,並且拒絕提供檢查所需資料。河南省價格主管部門依法對其罰款20萬元。

    3、4月11日至24日,河南省焦作市聯盟衛生材料有限公司在製作口罩原材料價格未上漲情況下,數次抬高出廠價格,12層口罩從1.2元/個漲至3.1元/個,18層口罩從1.8元/個漲至3.8元/個。河南省價格主管部門依法對其罰款5萬元。

    4、4月21日至24日,河北省益康大藥房銷售預防“非典”中草藥,應售9元/付,實售18.92元/付(未煎)。河北省物價局責令立即糾正,並處以罰款4萬元。

    5、4月19日,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蘭天大藥房銷售阿奇黴素(100ml6片裝),應售21.4元,實售48元。內蒙古自治區價格監督檢查局責令其立即改正並罰款15萬元。

    6、4月25日,河南省醫藥供應公司銷售過氧乙酸消毒液,進價40元/桶,銷價50元/桶,超過政府規定的15%的差率。河南省價格主管部門依法對其罰款20萬元。

    7、4月22日,山西省太原市紹清醫療器械有限公司以次充好銷售口罩,聲稱24層實際只有4層;太原市鵬偉醫療器械有限公司銷售偽劣口罩,中間夾雜污濁的棉紗頭。山西省太原市物價局分別對其各罰款15萬元。

    8、4月23日,陜西省西安市晶海醫療器械有限責任公司銷售口罩,應售4元/只,實售6元/只。4月25日,陜西省西安市物價局責令其立即改正並罰款1萬元。

    9、4月18日,山西省太原市醫藥藥材公司並南批發部對過氧乙酸、口罩、艾條等熱銷商品囤積居奇,有貨不賣。太原市物價局對其行為作出責令停業整頓的行政處罰。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指出,此次曝光的案例,只是全國各級價格主管部門查處的與防治“非典”有關案件的一部分。這些案件的查處,得到了當地政府的高度重視和大力支援。公開曝光哄抬價格的違法案件,目的是警告那些企圖借“非典”撈一把、發橫財的不法經營者,改邪歸正,奉公守法,否則必將受到嚴厲制裁。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要求各級價格主管部門繼續加強監督檢查,堅決打擊、依法嚴懲哄抬價格的不法經營者,遏制防治“非典”藥品及相關商品價格上漲的勢頭,維護市場價格秩序,保護好廣大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

    人民網 200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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