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要聞
政策資訊
權威論壇
國際熱點
經貿動態
法制進程
文化線上
域外評説
我看世界
華人社區
旅遊天地
閱讀空間
今年高校招生六大變化

    2001年高考招生政策較往年出現一些新的變化,具體表現在以下六方面:

    1,取消“未婚,年齡一般不超過二十五周歲”的限制,報考普通高校年齡、婚否不限;

    2,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結論明確分為合格、不合格兩種,對有反對四項基本原則的言行等情形,增加“經教育或處罰仍不悔改的”界定,屬於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3,強調未經教育部批准,“不得限制外語語種”(原為“錄取新生時一般不得限制外語語種”)。凡擬限制外語語種的高校,須事先向教育部報批;

    4,錄取照顧政策歸併為三類。根據國家有關法律確定照顧對象,具體照顧分值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決定,僅限照顧提檔,錄取與否由高校決定;

    5,強調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辦公室和高校要按規定及時上報各種數據,對屬於考生個人和錄取資訊中需要保密的部分,不得擅自公開;

    6,增加對作弊的處理,要求不準“攜帶規定以外與考試無關的物品”進入考場,並將原來“招收不合格學生”明確為“不按錄取程式招收不符合條件的學生”。

    

    《揚子晚報》2001年4月30日

    

    

    



相關新聞

參考文獻

相關專題

相關站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