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紗布口罩最高限價4元

     從今天開始,凡在北京市銷售的16層紗布口罩每個零售價不得超過4元,活性炭口罩每個零售價不得超過9.8元。記者昨天從北京市物價局了解到,在防治“非典”期間,為抑制相關商品和服務價格上漲,市物價局經市政府批准對部分市場調節價商品和服務實行最高限價。

    除兩種口罩外,物價局還規定過氧乙酸(濃度16%至18%、一元溶液、500ml)每瓶零售價最高不得超過22元,次氯酸鈉84消毒液(470ml)和利克消毒液(500ml)每瓶零售價最高不得超過4元。銷售其他口罩、消毒液等不得借機亂漲價、哄抬價格。

    同時,文件中規定各藥品生産、經營企業和醫療機構、零售藥店均應在本單位2003年4月21日的價格水準上保持穩定。如産地出廠價格提高,本市經營企業或醫療機構需調整零售價格,須向市物價局報批,不得擅自提高價格。各單位應將本單位4月21日的實際價格水準、進貨票據等留存備查。

    此外,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及經過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培訓的服務隊伍,衛生防疫服務費(含消毒劑)每平方米不得超過1.5元。如有單位擅自提價將依法嚴肅處理,情節嚴重者可能進行停業處理。市民如發現出現價格違法現象,也可以撥打12358舉報。(張穎)

    北京晨報2003年0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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