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渡南韓案女蛇頭被判14年

    昨天 ,在韓日世界盃前夕組織66人偷渡的7名蛇頭在北京市二中院受到了法律的懲罰。31歲的女蛇頭劉潔被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4年。其他6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至3年不等的刑期。

    去年3月15日,中青旅一赴韓旅遊團的66名中國遊客在南韓仁川機場走出海關後突然消失。其中23人被南韓警方發現後遣返回國,其餘43人到南韓後下落不明。經查,一起有組織的旅遊性偷渡案浮出水面。

    2002年2月間,劉潔預謀以赴南韓旅遊為名,組織他人偷越國境。同年二三月間,她夥同王志宏承租北京藍天宇翔物業管理有限責任公司東宇物産509室,作為虛設的北京盛達投資有限公司的辦公地點。之後,她又和孔毅共同私刻該公司以及天津市實驗小學等單位的公章,偽造偷渡人員的職業證明,並以該公司的名義為偷渡人員提供擔保。同年3月15日,劉潔糾集孔毅、關路陽、胡志蘭、杜永華等人,組織66名偷渡人員從北京首都機場口岸偷越至南韓,獲贓款100余萬元。 (顏斐)

    

    北京晨報網 2003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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