價格主管部門嚴肅查處亂收費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24日公佈去年價格舉報六大熱點,它們分別是教育亂收費、藥品及醫療服務價格問題、房地産價格及物業管理亂收費、節假日交通運價和旅遊價格糾紛、農村電價亂收費、一些行政執法部門亂收費。

    全國各級政府價格主管部門認真受理價格舉報,及時查處價格違法行為。去年全國共立案查處6萬多件價格違法案件,查處價格違法金額50680萬元,其中退還消費者(用戶)金額33413.24萬元,上繳財政金額17266.76萬元。

    教育亂收費問題居高不下。群眾投訴持續三年位居榜首,佔去年立案查處總數的29.6%。一些中小學校自立項目,收取名目繁多的費用,給學生家長帶來沉重負擔;有的地方教育主管部門對教育品質好的學校故意擴大計劃外招生名額,默許學校提高標準或變相收取贊助費。

    藥品及醫療服務價格問題依然突出,佔去年立案查處總數的13.2%。國家分類分批降低了近千種藥品價格,但部分常用藥品的價格仍應降未降或有價無貨;一些醫療服務單位超標準收取治療費、手術費、住院費。

    房地産價格及物業管理亂收費問題有增無減。問題主要有商品房銷售時存在價外加價、亂收押金和價格欺詐行為;物業公司收費隨意性大,自立項目收費,超標準收費。節假日交通運價和旅遊價格糾紛問題反映強烈。

    節假日期間部分公路客運部門提前或推遲票價浮動,不執行明碼標價;一些旅遊景點在遊客高峰期時擅自提高票價。

    農村電價亂收費問題屢禁不止。問題主要有:供電部門自立項目收取安裝費、工時費等;強制農民義務出工、出料、攤派食宿變相收費;農村電價調整後繼續按原電價標準多收費等。

    一些行政執法部門亂收費問題時有發生。一些部門利用其行政執法地位,提高標準、強制服務、強行收費;不執行國家明令取消的收費項目;對不屬於強檢範圍的商品強制檢驗,強行收費。(劉錚)

    

    新華網 2003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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