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全面推開農村稅費改革

    如何減輕農民負擔,增加農民收入,維護農村穩定?廣西決定全面推開農村稅費改革,進一步加強農業基礎地位、保護和調動農民積極性,加快富民興桂步伐。這些資訊,是記者從昨天召開的廣西區農村稅費改革試點工作電視電話動員大會上獲悉的。廣西區黨委書記曹伯純出席會議,自治區主席李兆焯在會上作了重要講話。

    2001年,廣西在北流市和百色市德保縣進行了農村稅費改革試點,取得了階段性成果,為全區全面推開稅費改革積累了豐富的經驗。今年廣西區黨委、區政府結合本地實際,決定在總結去年經驗、完善政策的基礎上全面推開稅費改革試點工作。

    李兆焯代表自治區黨委、自治區政府在會上部署了今年廣西農村稅費改革工作。改革的內容主要包括:一是取消鄉統籌費、農村教育集資等專門面向農民徵收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集資,包括鄉村兩級辦學經費、計劃生育、優撫、民兵訓練、修建鄉村道路費。取消鄉統籌費後,各項費用由各級政府通過財政預算安排。二是取消屠宰稅,即取消在生産環節和收購環節徵收的屠宰稅,今後各地不得以任何變相方式徵收屠宰稅。三是取消統一規定的勞動積累工和義務工,除遇到特大防洪、搶險、抗旱等緊急任務,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可臨時動用農村勞動力外,任何地方和部門均不得無償動用農村勞動力。四是調整農業稅政策,農業稅計稅土地面積,以農民第二輪承包用於農業生産的土地為基礎,根據土地的增減變化等實際情況調整確定,農業稅計稅常年産量以1998年前5年間農作物的平均産量為依據確定,並保持長期穩定,其中全區農業稅稅率最高不超過6.5%。五是調整農業特産稅政策,取消原部分一個應稅品目兩道環節辦法,實行一個應稅品目只在一道環節徵稅;對在農業稅計稅土地上生産和應稅農業特産品,只徵收農業稅,不徵收農業特産稅。六是改革村提留徵收使用辦法。村幹部報酬、五保戶養、辦公經費,除原由集體經營收入開支的仍保留外,凡由農民上繳村提留開支的,改革後繳納農業稅的,採用新的農業稅附加方式收取,繳納農業特産稅的,採用農業特産稅附加方式收取,農業稅附加和農業特産稅附加按正稅的20%收取。

    李兆焯指出,在改革過程中,各地要認真審核和清理歷年形成的農業稅、農業特産稅、“村提留鄉統籌”尾欠。對農業稅、農業特産稅、“村提留鄉統籌”尾欠只清理不徵收,採取先挂賬的辦法,待農村經濟進一步發展,農民承受能力明顯增強以後,再做處理。

    為保證稅費改革的順利進行,李兆焯強調,各地要結合農村稅費改革,對本行政區域內涉及農民負擔的收費項目進行全面清理整頓,進一步規範農村收費管理。各地、各部門無權批准設立涉及農民負擔的行政事業收費和政府性基金、集資項目,各地自行出臺的收費、集資項目一律取消,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向農民收費、集資和攤派。各地要加強領導,落實農村稅費改革工作責任制度,明確工作目標和任務。要加強協調配合,形成搞好工作的合力,同時認真研究和切實抓好稅費改革的宣傳教育工作,使稅費改革政策深入人心。(龐革平、實習生羅堅)

    《人民日報 . 華南新聞》2003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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