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重金購買非法捕獵情報

    江西省森林公安和鄱陽湖保護區管理局近日作出規定,凡向森林公安機關提供非法獵捕販運候鳥的違法犯罪行為的個人或組織,一經查實,立即獎1000元至5000元不等的獎金,同時還向為公安人員提供過準確資訊的“情報人員”提供手機,讓他們及時上報資訊。

    省森林公安局局長黃柏禎説:“鄱陽湖周圍非法捕鳥的行為時有發生,不法分子常選擇在沒有月亮的晚上進行網捕、毒捕。因此,保護候鳥,除了宣傳教育和加強管理,還需要以法護鳥。”他説,“以法治鳥”最大的困難是,被獵捕、收購、運輸和經營的野生動物一經出手,當事人就死不認帳;而公安機關要抓個現行,又礙于點多面廣,無從下手。

    目前,省森林公安機關已建成了一個有森林公安派出所、執勤點和治安聯防隊三者參加的群防群治網路,建立聯防協查區413個;另外,還物色了4000多名治安耳目、5000多名治安資訊員,以此獲取違法捕獵候鳥的線索。

    2002年11月24日,江西省森林公安在南昌市江紡碼頭抓獲非法收購、運輸候鳥的犯罪嫌疑人余銳濱,當場查獲余從鄱陽湖區非法收購來的國家二級保護野生動物白額雁兩隻,省級保護動物24只,並抓獲長期非法收購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的范秋水。據統計,江西森林治安耳目和治安資訊員提供的情報準確率高達82%以上。

    從1999年開始,每年10月到次年2月,江西森林公安、沿湖各縣市以及鄱陽湖國家級自然保護區都在鄱陽湖區開展保護越冬候鳥的專項整治行動。全省先後查處各類破壞鳥類資源的違法犯罪案件820起,繳獲獵槍2772支,排銃300余支,捕鳥天網2800余床,注射器120余支,並處理各類違法人員1200人次,有效震懾了破壞鳥類資源的違法犯罪活動。(林艷興 張旭東)

    

    新華網 2003-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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