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要求清明節開展文明祭祀活動

    民政部近日發出《關於在清明節期間開展文明祭祀活動的通知》,通知説,清明節祭祀活動相對集中,各地要以“破千百年喪葬陳規陋俗,樹新世紀祭祀文明新風”為主題,廣泛開展移風易俗和殯葬改革宣傳,深入開展文明祭祀活動。

    通知要求,大力宣傳殯葬改革,破除喪葬陳規陋俗,樹立祭祀文明新風。各地要引導群眾破除喪葬陋俗,用文明節儉的方式祭祀故人,倡導和推廣“家庭追思會”、“網上祭祀”等文明祭祀的新形式。大力倡導和鼓勵群眾採取骨灰深埋植樹、骨灰撒海和深埋不留墳頭以及其他不佔或少佔土地的方式處理骨灰。要充分發揮殯葬服務單位和基層紅白事理事會等群眾自治組織的作用,及時發現和宣傳群眾中自發形成的文明祭祀形式。要防止焚燒紙扎冥幣、兜售迷信喪葬用品、傳銷骨灰存放格位以及借機將已經平掉的墳頭重新堆起等干擾殯葬改革的現象發生,引導群眾自覺破除喪葬陳規陋俗,樹立喪葬文明新風。

    通知指出,要落實各項安全防範和交通疏導措施,嚴防火災和人身傷亡事故發生。各級民政部門要充分認識安全防火和交通疏導的重要性,協調公安、交通、林業部門,精心組織,分片包乾,分級負責,層層落實,認真搜尋交通和防火工作存在的問題,確保清明節期間各項安全防範措施落到實處,嚴防火災和人身傷亡事故發生。要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和紅白事理事會等群眾自治組織的作用,逐村逐戶向群眾進行廣泛深入的宣傳教育,嚴禁在墳山墓地焚燒祭祀物品,防止由掃墓、祭祀活動引發火災。要安排專人對墳山墓地進行巡查,嚴防死守,真正管住火災源頭,防患于未然。

    通知要求,加強喪葬用品市場的管理,凈化喪葬活動社會環境。各級民政部門要在政府的領導下,聯合宣傳、公安和工商等有關部門,集中時間,集中力量,對生産、銷售殯葬用品的廠家、攤點進行一次清理,取締非法生産、銷售殯葬用品的廠店、攤點,銷毀封建迷信色彩的殯葬用品,保護正當合法的生産經營活動。在殯葬用品集中的街道、場所,要抽調人員進行巡迴檢查,禁止非法用品的生産和流通。

    通知強調,抓好行風建設,為群眾的祭祀活動提供文明優質的服務。為保證清明節期間祭祀活動正常有序進行,各級民政部門要把祭祀活動的管理作為一件大事,對殯儀館、骨灰堂和公墓等群眾集中祭祀的場所要進行安全檢查,發現漏洞和隱患要及時解決。要加強對殯葬服務單位的管理和監督,糾正借機亂收費、亂漲價、收紅包等行業不正之風,把行風建設落到實處。

    

     新華社 2001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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