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決定20日起再次調整水價

    居民生活用水價格為每立方米兩元九角

    經市人民政府批准和價格聽證會聽證,我市決定從2003年1月20日起調整水價。

    近年來,為促進節約用水和城市的可持續發展,市政府投入了大量資金,進行了卓有成效的工作。2000年至2002年,已累計節水4.37億立方米,相當於4個懷柔水庫。但是節水治污工作仍然是一項十分艱巨和緊迫的任務。因此,利用價格杠桿促進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是非常必要的。根據國務院批准實施的《21世紀初期首都水資源可持續利用規劃》的要求,今年我市綜合水價每立方米提高0.64元,其中水資源費為0.30元,自來水價為0.18元,污水處理費為0.16元。具體方案如下:

    ■水資源費 市自來水集團公司用地表水和各自來水廠抽取的地下水資源費由每立方米0.30元調為0.60元;城鎮自備水資源費每立方米由1.20元調為1.50元;其他行業用水水資源費相應調整。

    ■自來水價格 居民用水每立方米由2.00元調為2.30元(提高的部分為水資源費);工商業用水價格每立方米由2.90元調為3.20元;其他行業用水價格相應調整。

    ■污水處理費 居民用水的污水處理費每立方米由0.50元調為0.60元;其他用水的污水處理費每立方米由1.00元調為1.20元。

    ■中水價格 中水銷售價格統一制定為每立方米1.00元,中水用戶使用的中水免收污水處理費。

    這次水價調整後,居民生活用水價格為2.90元(其中自來水價和水資源費2.30元,污水處理費0.60元)。

    北京青年報 2003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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