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堅持應儘快結束對伊核查

    據紐約媒體報道,美國16日在聯合國安理會舉行的一次閉門會議上,再次拒絕延長聯合國對伊拉克武器核查的時間和提交核查工作報告的最後期限。

    美國常駐聯合國代表約翰內格羅蓬特在會上呼籲,向伊拉克“最大限度施壓”,以促使其與武器核查人員合作。

    他説:“我們對3月27日是否是合適的報告時間抱有疑問。伊拉克的表現‘令人痛心的差’,很多問題沒有得到答覆,伊拉克本來可以通過很多渠道表現得更為合作。”

    有分析認為,美國堅持這一立場是擔心對伊實施軍事打擊的行動不能儘快展開。

    美國與安理會其他成員國出現分歧的原因是,安理會關於伊拉克問題的1284號決議和1441號決議關於核查進程有著不同的規定。

    1999年12月17日通過的第1284號決議,決定成立聯合國監測、核查和視察委員會(監核會)(UNMOVIC),取代前特別委員會 (UNSCOM),負責對伊銷毀生物、化學武器和彈道導彈的核查,同時要求監核會每三個月提交一份核查工作報告。下一次報告日期應為今年3月27日。

    2002年11月8日通過的1441號決議,強化了對伊核查工作,規定監核會及國際原子能機構在恢復對伊武器核查後的60天內,向安理會報告有關情況。如果伊拉克違反這一決議,它將面臨“嚴重後果”。伊拉克13日接受了該決議,聯合國武器核查小組27日正式恢復了中斷近4年的核查工作。因此,核查報告日期應為今年1月27日。

    內格羅蓬特主張,1441號決議應處於被優先考慮的地位。

    對此,監核會主席布利克斯表示,他將同時遵守兩份決議,並將按照兩份決議的時間表分別於1月27日和3月27日向安理會作報告。

    布利克斯還強調,1月27日意味著核查工作的開始,而並非結束。核查小組還需要很多實驗設備和運輸車輛,而它們目前還沒有運抵巴格達。

    美國《華盛頓郵報》16日發表語鋒尖銳的文章説:“布利克斯企圖通過遵守1284號決議來重新定義他此次的任務。”

    新華社 2003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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