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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老人”扳倒“三湘頭號女巨貪”

    從今天起,原湖南省建築工程集團總公司副總經理蔣艷萍受賄、貪污、鉅額財産來源不明一案在長沙市中級法院公開審理。

    長沙市人民檢察院在長達20頁的起訴書中指控:1995年至1999年,蔣艷萍單獨和勾結原湖南省計劃委員會副主任陳作貴(另案處理),利用職務之便,在承攬業務、發包工程、調動工作、安排職位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先後收受勞服公司和吳有恒等單位和個人賄賂共計308.7415萬元;1994年5月至1997年2月,蔣艷萍以要費用承接業務為名,指使他人採取虛開民工工資和租費單、材料發票等手段,先後14次,從本單位管理的三水廠等10項工程中,套取項目應上交公司的管理費73.4981元據為己有;1999年7月5日案發時查獲其擁有財産1094.86萬元,其中蔣艷萍拒不説明合法來源的財産為493.64萬元。

    站在被告人席上的蔣艷萍低著頭,再也沒有昔日“女強人”的風采。

    同樣受到眾多媒體關注的是坐在旁聽席第一排的一位老人,他就是“全國普法先進個人”、有“太平洋警察”民間美譽的陳榮傑。

    扳倒“三湘頭號女巨貪”蔣艷萍,今年84歲的陳老功不可沒。

    早在1988年底,時任湖南省人大代表的陳榮傑就接到省建築第六公司勞動服務公司碧波商場部分職工的舉報,稱該商場經理蔣艷萍貪污公款5萬多元。陳榮傑經過調查了解,于1989年2月向《湖南日報》寫信反映蔣艷萍的貪污問題,湖南日報社以讀者來信的形式向領導反映。此後不久,在陳榮傑的支援下,部分職工又聯名向當地檢察機關舉報。

    但舉報對蔣艷萍不但毫毛無損,反而讓她知道了,氣焰更加囂張。蔣艷萍在商場職工大會上公開説:“現在又有人告我的黑狀,但那是自不量力,不論你告到哪,都有我的人,到最後只能是搬起石頭砸了自己的腳。”蔣艷萍隨後以“改革”為名,將舉報過她的人全部趕出商場。

      1990年12月,被逼得走投無路的碧波商場職工羅潤芝等人只得再次向陳榮傑求助。1991年,陳榮傑先是寫信,後又親赴北京向最高人民檢察院舉報蔣艷萍的問題。但舉報材料轉到湖南之後,總是看不到處理的跡象。

    面對蔣艷萍用色相和金錢編織的關係網,陳榮傑顯得勢單力薄。就在正義與邪惡較量的十年間,蔣艷萍憑財色開路步步高升,從一個小商場的經理到省建六公司勞動服務公司經理,再到省建六公司黨委書記,最後官至副廳級。但陳老毫不氣餒,堅信邪不壓正!

    1998年8月2日,陳榮傑收到了一封署名為“株洲職工胡萍”的舉報信。這位叫“胡萍”的人知道陳榮傑一直在舉報貪官蔣艷萍,特向陳榮傑反映蔣艷萍有重大經濟犯罪嫌疑,信中還列舉了由省建六公司承接的長沙第二長途電信樞紐主體工程在轉包過程中蔣艷萍受賄的事實。

    陳榮傑接信後感到案情重大,再一次將厚厚的舉報材料用掛號信寄往最高人民檢察院等部門,引起了中央高層領導的重視,並作出了重要批示。1999年7月,湖南省紀委決定對蔣艷萍實施“兩規”措施,隨後,此案交由湖南省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檢察機關查獲其擁有現金、存摺、債券等私人財産1000余萬元。

    同年8月20日,經省檢察院批准,蔣被逮捕。

    “我早就盼望著這一天了!真是大快人心!”陳老看著正在受審的蔣艷萍欣慰地説。今天淩晨5點,陳老就起了床,隨前來接他去法庭旁聽的電視臺記者趕往法院了。

    他還告訴記者,他有6張旁聽證,全部發給那些舉報過蔣艷萍的職工了,其中有一個70多歲的老太太還從深圳趕過來旁聽。

    記者問他怕不怕打擊報復?他向記者念起了自己創作的鬥貪官“三字經”:“一支筆,一張嘴,兩隻腳,兩隻手。解民憂,勤跑腿。鬥貪官,劍在手,挺起胸,往前走,不鬥倒,不放手,不怕苦,不怕累,不怕死,不怕鬼,敢碰硬,打持久。”

    中國青年報2001-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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