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根廷首都通過同性戀婚姻法

    布宜諾斯艾利斯市議會經過5個小時的辯論,於今晨通過了“民事結合法”,使同性戀“夫婦”合法化。這是拉丁美洲第一個類似法律。

    “民事結合法”規定,兩個人不論其性別或性傾向的自由結合為民事結合,在義務、權利和福利上與普通夫婦享受同等對待。

    法律規定,“民事結合”關係被承認的條件是:兩人在公開、穩定的親密關係中共同生活至少2年。不得進行民事結合登記的有:未成年人,有血緣關係的親屬,兄弟姐妹,堂、表兄弟姐妹,領養者與被領養者,領養者與被領養者的配偶或後代,被領養者與領養者的配偶,同一領養者的養子女之間,養子女和領養人的親生子女之間。

    將設立專門的民事結合登記處,辦理相關手續,登記時需要兩名證人。登記處也辦理“離異”手續。雙方協議、一方要求、一方後來又結婚的、一方死亡的,可以解除民事結合關係。

    這項法案是一位家庭法女法官起草的,在市議會全會討論之前,已經在有關委員會經過了一年半的討論。法律通過後,市政府將在120天內制訂實施規則。

    這條法律引起激烈爭論,反對者認為它不合時宜,將會破壞正常婚姻和家庭。一位支援該法案的議員則表示,此事意義重大,應該正視現實,社會中有同性戀者存在,同性戀“夫婦”也是現實存在,過去離婚法通過時也有人擔心家庭和婚姻將不復存在,事實並非如此。

    

     人民網 2002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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