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行賄組織也有專職的

    福建一個專門行賄尋求“保護傘”的犯罪組織“大公家”近日被端掉。該組織20多名犯罪分子中的主要骨幹分子已經全部落網。

    “大公家”成立於1997年夏天,在福建省詔安官陂鎮的一個隱蔽山村,有一個固定的辦公場所,張傳雄被推舉為頭目。成員由該鎮擁有造假捲煙機的人員參加,有20多人,骨幹人員12人。成員分成4組,其中兩組負責向各造假煙業主收取活動經費,每兩個月一次,多則按每台造假煙機收取2萬元,少則每台只收5000至1萬元不等。另外兩組專門負責向打假職能部門的人員送錢行賄打通關節。

    “大公家”有嚴格的財務制度,設有會計、出納各1名。每次行賄的對象及數額均由全體成員會議決定。每次執行行賄官員的任務,一般由3人共同完成,到達行賄對象住處時,先核對款物確認無誤後由一個人進入,另2人負責在門外監督,等實施行賄的人出來後,要對其搜身,確認款物確實沒有被送錢的人私吞掉才離去。每次行賄均是用黑色塑膠袋,內裝2條中華煙,外加2萬元現金。

    經查實,“大公家”從1997年至1999年春節前,共向該縣“三機關一部門”的有關領導人行賄58.82萬元。據有關人士稱,該縣被“大公家”擺平的有關打假職能部門幹部有27名。

    

    《江南時報》2001年0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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