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暫沒發現惠氏問題奶粉

    美國惠氏發來聲明稱“問題奶粉”沒入關就被扣下

    抽檢結果表明,學兒樂奶粉檢測結果為每千克含亞硝酸鹽2.25-3.83毫克,而我國國家衛生標準為每千克亞硝酸鹽含量不得超過2毫克。

    前天,國家質檢總局對外發佈公告稱,因産品中被檢測出坂歧氏腸桿菌,中國境內銷售的美國惠氏公司費蒙特工廠在2002年7月12日至9月25日期間生産的以牛奶為主要原料的配方奶粉將被限令召回。這個消息引起廣泛關注,不少讀者紛紛致電本報詢問北京市場上有沒有被召回的奶粉。記者經過多方調查採訪獲悉——

    美國惠氏給本報發來聲明 問題奶粉沒在中國銷售 

    昨天上午9時,美國惠氏藥廠中國有限公司北京代表處告知記者,只有總部才能接受記者採訪,為此,記者通過長途電話採訪了負責美國惠氏藥廠中國有限公司公關宣傳的偉達中聯公共關係顧問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薛敏小姐。她告訴記者,自國家質檢總局發佈了公告之後,她們公司對這個問題非常重視,並隨即向記者發來了美國惠氏(中國)有限公司的有關聲明。

    昨天下午2時,記者收到了該公司傳來的聲明。該聲明全文如下:

    2002年11月1日,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FDA)發佈公告,提醒美國境內消費者配合惠氏主動召回在美國費蒙特工廠于2002年7月12日至9月25日期間生産的嬰兒配方粉,原因是在上述産品的部分批號中發現有微量的坂歧氏腸桿菌(Enterobacter Sakazakii)。

    坂歧氏腸桿菌是存在自然環境中的一種“條件致病菌”,僅有極少數病例發生於早産兒與免疫力低下的新生兒。

    中國進口美國惠氏費蒙特工廠生産的産品僅有愛兒樂媽媽與愛兒素兩種。該事件發生後,惠氏公司立即跟蹤檢查所有相關批號産品,並與國家品質監督檢驗檢疫總局進行了彙報溝通,經確認,所有關聯的、可疑受污染的産品並沒有在中國市場上銷售。上述可疑污染産品已全部封存在口岸地倉庫,並將予以銷毀。

    這一事件引起了惠氏公司的高度重視,公司立即成立事故原因分析小組(RCA)進行全面調查。調查表明,這是一次性的獨立事件,是由於費蒙特工廠7月12日進行夏季停産檢修期間大量外來人員所造成的生産環境污染。9月25日至10月3日,惠氏費蒙特工廠停産進行了嚴格的清潔消毒。10月4日,在環境檢測達標後重新開工。公司制定了系列防範措施,防止類似情況再次發生,並於9月25日起,對該工廠生産的所有嬰兒配方粉都進行坂歧氏腸桿菌的檢測。

    美國惠氏對質檢總局公告的解釋 問題奶粉沒入關就被扣下 

    當本報刊登了國家質檢總局發佈的公告之後,讀者對此事非常關注。那麼中國市場上到底有沒有惠氏的“問題奶粉”出售呢?薛敏小姐明確向記者答覆,國家質檢總局發佈的公告中,所説的“對已抵達上海、深圳等地的上述産品由當地檢驗檢疫局進行監督銷毀處理,禁止郵寄或旅客攜帶美國費蒙特工廠2002年7月12日上述産品”這個問題時,只是説在“‘問題奶粉’還沒有入關時,就已經被國家質檢總局通知上海、深圳等有關部門進行銷毀處理,根本就沒有進入內地市場”。

    薛敏小姐還表示,當時奶粉帶有“微量的坂歧氏腸桿菌”是被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發現的,國家品質檢驗檢疫總局發現這一情況後,才發出了這個通知,而這時,這兩種産品部分批號的奶粉並沒有在中國市場上售賣。

    國家質檢部門表示 美國惠氏已同他們溝通過 

    昨天,記者從國家品質檢驗檢疫總局有關部門獲悉,他們也承認美國惠氏公司已經與他們溝通了有關情況,中國目前進口美國惠氏費蒙特工廠生産的産品僅有“愛兒樂媽媽”與“愛兒素”兩種,而這兩種産品中罐底的6位字號碼批號組合中,前4位的號碼分別為:K12N至K17N,LO7N至LO3N和NO3N至N25N,並已經向他們確認了這些産品的批號。

    有關人士解釋,他們之所以發佈公告要求“中國境內銷售的美國惠氏公司費蒙特工廠在2002年7月12日至9月25日期間生産的愛兒樂媽媽(S-26MAMA)孕産婦配方奶粉和愛兒素(NURSOY)嬰兒豆基配方粉被限令召回”,主要還是因為“産品中被檢測出坂歧氏腸桿菌”,必須迅速處理,否則後果不堪設想。當記者問到何時這兩種奶粉被准許在中國市場銷售時,該人士表示目前還不清楚。

    同時,北京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的有關人士在接受記者採訪時也表示,他們曾經在今年年初對市場上銷售的惠氏奶粉進行過檢查,併發現了“亞硝酸鹽超標”的問題,當即對這些超標奶粉進行銷毀。從那次事件之後,他們就沒有再接到過美國惠氏奶粉的報關,所以可以肯定的是,這次出現問題的奶粉沒有從北京口岸進入北京市場。(朱偉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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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聞連結:衛生部封殺學兒樂奶粉

    在2002年6月4日,美國惠氏藥廠愛爾蘭有限公司生産的學兒樂奶粉因亞硝酸鹽超過國家標準,被衛生部發佈“封殺令”,禁止其銷售。

    亞硝酸鹽是一種允許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在食品生産中用作發色劑和防腐劑,但其只要控制在安全範圍內使用不會對人體造成危害。人體攝入0.3-0.5克亞硝酸鹽即可引起中毒,3克可以致死。另外亞硝酸鹽能夠透過胎盤進入胎兒體內,6個月以內的嬰兒對硝酸鹽類特別敏感,對胎兒有致畸作用。歐盟建議亞硝酸鹽不得用於嬰兒食品,而硝酸鹽應予限制使用。

    《北京娛樂信報》2002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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