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114家醫院優惠低保戶

    減收基本手術費和大型設備檢查費20%,減收住院床位費50%

    我市低保人員在自家附近就能找到優惠看病的醫院。昨天,北京市民政局、衛生局確定了114家承擔城市低保人員醫療救助服務的定點醫院,北京市社會福利醫院、隆福醫院、普仁醫院等都在定點之列。根據規定,符合條件的醫療救助對象均可到市或本區、縣的定點醫院進行診療。

    據有關人士介紹,就醫難是低保戶面臨的一大難題,去年底,北京市第一所社會福利醫院建成開院。從本年度開始,我市全面實行城市低保人員醫療救助制度,此次100多家定點醫院的確定是實施該制度的重要步驟。這114家醫院基本覆蓋全市各區、縣,交通也比較便利,保證符合條件的人員能夠享受到便捷優惠的醫療救助。救助方式依然為持醫療費單據到民政部門報銷。

    低保人員享受優惠就醫的具體政策是:城市低保對象憑《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含《社會保障金領取證》)到定點醫院就診,可享受減收基本手術費和CT、核磁共振大型設備檢查費20%,減收普通住院床位費50%的優惠。未享受本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城市低保對象,患有市衛生局界定的危重病的,到指定醫院就醫,若個人當年負擔醫療費用累計超過1000元,可按照個人負擔醫療費用50%的比例標準享受醫療救助,但全年個人累計一般不超過10000元。而享受本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城市低保對象患危重病所發生的醫療費用,在扣除各項醫療保險可支付部分、所在單位承擔部分以及失業人員在失業保險期內享受的有關醫療待遇後,當年個人負擔的醫療費用累計超過1000元時,也可按個人負擔50%的比例享受醫療救助,但享受總額原則上不超過10000元。對於確屬困難人員,經本人申請、區縣民政部門審批後,還可適當增加醫療救助比例。

    另外,城市低保對象中無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及無法定贍養人、撫養人或扶養人的“三無”人員,仍由民政部門實報實銷。

    《北京青年報》2002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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