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顯政:安全生産形勢很嚴峻

    2002年10月29日上午,在國務院新聞辦召開的記者招待會上,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副主任歐新黔、國家安全生産監督管理局局長王顯政介紹了當前安全生産形勢及《安全生産法》的實施工作,並回答了記者的提問。

    王顯政指出,安全生産是我們國家的一項基本政策,黨中央、國務院歷來非常重視安全生産工作,近年來相繼採取了一系列重大措施,加強安全生産工作。首先是對國家安全生産的監管體制進行了改革,先後成立了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和國家安全生産監督管理局,在經貿委的領導下統一履行全國安全生産綜合監管和煤礦安全監察的職能。

    其次是出臺了《安全生産法》、《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和《煤礦安全監察條例》等行政法規,進一步加強了安全生産工作的法制建設,將安全生産列入監督監察的重要內容,開展了五項專門監察活動,加大了監察力度。 通過貫徹落實這些措施,全國安全生産的狀況總體穩定,趨於好轉。據統計,今年截止到10月20日,全國共發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事故99起,死亡1831人,與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數減少了12起,少死27人,事故、死亡人數分別下降10.81%和12.98%,其中一次死亡30人以上,特別重大的事故6起,死亡411人,同比事故起數減少8起,少死228人,分別下降57.1%和35.7%。

    特別是道路交通事故由去年的15.4%下降到12.3%。煤礦死亡率,國有重點煤礦由去年的1.62%下降到今年的1.43%,國有地方煤礦由去年的4.83%下降到今年的3.45%,鄉鎮煤礦由去年的19.87%下降到今年的13.18%。應該説,效果還是比較明顯的。 但是,由於我國安全生産工作基礎薄弱,加上生産力發展不均衡,目前安全生産的形勢依然是嚴峻的,事故死亡的絕對人數仍呈上升的趨勢,重大特大事故時有發生。究其原因,主要是安全生産責任制不落實,特別是縣鄉兩級對安全生産重視不夠,大量非公有制中小企業成為制約當前安全生産的薄弱環節,其安全投入缺乏約束機制,就業人員安全素質較低。要實現我國安全生産狀況根本好轉尚需進行長期的、不懈的艱苦努力。

    今年6月29號,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28次會議審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産法》。這部法律的頒佈施行,對於強化人們的安全法律意識、依法規範企業的安全生産行為、加強政府對安全生産的監督管理具有重大意義。這部法律頒布以來,通過全國各地廣泛深入的學習、宣傳和貫徹,形成了全社會學法、知法、守法的氛圍。 與此同時,相關部門抓緊有關配套法規、規章的制定工作,搞好各級安全生産人員的培訓,為《安全生産法》11月1日的實施做好了思想上、輿論上和工作上的準備。

    下一步我們要以實行《安全生産法》為契機,堅持江澤民同志“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抓好機制、法制、隊伍建設三件大事。努力構建安全生産法律、資訊、技術保障、事故應急救援、宣傳教育和培訓六個支撐體系,積極推進思想觀念、工作職能、防範機制、監管手段、安全科技五項創新,促進全國安全生産狀況的穩定好轉。 首先要進一步做好《安全生産法》的學習、宣傳和實施工作,要通過各種形式的學習宣傳活動,使《安全生産法》的基本法律制度深入人心,加快制定配套法規和規章,對現行的安全生産標準進行修改完善,為加入有關國際公約做好準備。 要進一步強化安全生産行政執法工作,依法查處安全生産違法行為和重大特大事故的責任者,切實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

    其次,要突出重點,繼續深化安全生産的專項整治。特別要加強國有大型煤礦、重大瓦斯隱患的治理,督促各地繼續抓好非法和不具備安全生産條件小煤礦的關閉整頓工作,抓好危險化學品的生産、存儲、運輸、銷售和使用單位的清理整頓,不符合法定條件的予以關閉。 第三個方面,要立足防範強化檢查,要搞好經常性的監督檢查,對發現的重大隱患和突出問題要督促地方政府、企業和有關單位落實整改措施。

    針對安全生産中的深層次問題,要認真研究,制定具體的政策措施,圍繞著“關口前移、超前預防”,實行事故隱患責任追究制和不安全企業、重大危險源的公告制,充分發揮輿論監督和群眾監督的作用,建立起安全生産的長效機制。 總之,要通過各個方面的共同努力,促使我國安全生産狀況進一步好轉。

    

    中國網 2002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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