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城實行綠地認建認養

    南昌出臺《關於開展城市綠地認建認養的實施意見》

    公共綠地、小遊園、道路綠化可由單位和個人認養。記者昨日從有關部門獲悉,南昌市近日出臺《關於開展城市綠地認建認養的實施意見》,以提高市民愛綠護綠的自覺性。

    綠地認建認養是指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及個人通過一定的程式,自願負責一定面積的公共綠地、小遊園、道路綠化及附屬綠地的建設、管護行為。綠地自行認建認養的方式:由單位直接負責綠地建設、養護和保潔管理工作,並監護樹木花草及設施不受破壞,由認建認養單位承擔管護費用;單位、個人認建認養以指定綠地為主;綠地的認建、規劃設計必須由具有園林規劃設計資質的單位設計,並經市園林主管部門認可後,方可實施。其申報程式:按照綠地類型和管理許可權,自願要求認建認養綠地的單位或個人,可向市、區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批准後應會同綠地管理單位簽訂認建、認養協議書。(鄒文彪)

    江南都市報 2002-10-18

    


版權所有 中國網際網路新聞中心 電子郵件: webmaster @ china.org.cn 電話: 86-10-68326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