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限伊七天同意銷毀殺傷武器  

    據美聯社報道,布希政府官員和聯合國外交官員27日説,在美國提交的關於伊拉克問題的新決議中,美英建議,聯合國應該給伊拉克總統薩達姆規定一個七天期限,接受銷毀大規模殺傷性武器並開放其官邸供核查人員檢查。

     美國官員説,美英在提出這一強硬要求的同時,還警告説,如果伊拉克違抗,將受到軍事打擊.伊拉克必須同意完全、最終、徹底銷毀其擁有的大規模殺傷性武器。

    另據路透社報道,在美國提交的新決議中,伊拉克可以在30天內發表一份聲明,詳述它所擁有的核武器、化學武器、生化武器以及彈道武器。

    美國已將這份新決議遞交給聯合國安理會其他常任理事國和非常任理事國審議,但由於聯合國安理會其他三個常任理事國都主張核查人員重返伊拉克,因此這項措辭嚴厲,規定詳細的決議預計難以在聯合國通過。

    美國總統布希27日就伊拉克問題與法國總統希拉克進行了電話交談,希望能夠得到法國的支援,但希拉克卻重申只有在伊拉克拒絕同聯合國合作的情況下,才可以考慮對其使用武力。希拉克堅持法國在伊拉克問題上主張分兩步走:先通過一項決議,規定伊拉克必須同意核查人員重返伊拉克;如果伊拉克拒不執行,聯合國才可考慮採用武力。

    新華網 2002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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