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監會:要重點監管法人機構  

    中國保監會主席馬永偉日前到北京保監辦調研時指出,針對一些保險公司內控機制不健全,對下屬分支機構管理不到位的情況,當前監管的重點必須針對法人機構,將著重研究保險總公司比較集中的幾個重點城市的監管工作協調問題。

    馬永偉分析了當前保險監管面臨的新形勢、新任務,以及入世後面臨的新挑戰、新機遇。他要求,全體保險監管者應做好充分的思想準備,在觀念和行動上與時俱進,改革創新,以促進保險業的快速發展。

    他指出,當前保險監管進入了歷史的轉折期,各地派出機構要全面落實“三個代表”的要求,重點抓好三方面工作:

    一是要在不斷創新改革的過程中,深入研究加強和改進保險監管的問題。各地保監辦成立後,在整頓和規範保險市場秩序,維護被保險人利益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但隨著我國保險市場的快速發展,新情況、新問題和新矛盾不斷出現,對保險監管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因此,監管工作決不能停留在同一個模式和水準上,監管方式、觀念、手段都要不斷創新,與時俱進。

    二是要帶好管好監管隊伍。目前派出機構的幹部隊伍雖然大多學歷層次較高、比較年輕且具有一定的監管工作經驗,但是距離不斷發展變化的市場要求還有很大差距。因此,應創造機會加大培訓力度,不斷提高監管隊伍的素質。

    三是要切實防範信用風險,樹立良好的社會形象。現代金融業是信用行業。因此,信用危機是保險業的最大危機,保險業者必須清醒地認識到這一點。監管機關要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辦事方針,依法監管,樹立良好的社會形象。

    馬永偉還指出,當前一些地方保險企業分支機構出現的違規問題根源在上級公司,這些公司要麼對下屬分支機構的違法亂紀行為姑息遷就;要麼內控機制不健全。因此,監管的重點必須針對法人機構。當前要重點研究總公司相對比較集中的幾個重點城市的保險監管工作的關係協調問題,充分調動派出機構的積極性和主動性,發揮地緣優勢。(丁韜)

    

    《中國證券報》 2002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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