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445億整治方案扮靚珠江  

    記者從有關方面獲悉,為完成廣東省委常委會議提出整治珠江的工作任務,廣東省環保局編制《廣東省珠江水環境綜合整治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提出具體整治目標,已于近日通過省政府批復,特此廣東省將在10月8日召開全省珠江整治會議進行部署。《方案》提出到2010年共投資44587億元進行珠江水環境整治工程的建設,其中包含161項污水處理項目和31項重點整治項目。《方案》並對全省175家水污染嚴重工業企業提出限期達標要求。

    《方案》主要介紹了珠江流域的區域水環境背景,目前區域水環境的有利因素、不利因素、水環境狀況以及主要存在問題;提出整治工作預期達到各整治期限的目標,進行區域供水總體佈局方案分析;提出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方案;提出包括工業污染防治、生活污水處理、禽畜養殖業污染與面污染源控制以及河段綜合治理工程方案。

    省環保局李伊惠副局長説,該方案比較系統、客觀、科學地提出近期和遠期對珠江的整治目標:到2010年共投資44587億元進行161項污水處理項目和31項重點整治項目的珠江水環境整治工程建設(整治時間進度見下表)。通過整治,使各河段水質達到《廣東省地表水環境功能區劃(試行)方案》功能目標要求,做到水流清澈,生態平衡,為城市建設和經濟發展提供合格安全的供水保障和良好的水環境,促進經濟、社會和環境保護的可持續發展。

     現狀分析

    1年20億噸污水泄珠江

    珠江流域水資源時空分佈不均,75%—85%徑流量集中在4—9月份,枯水期水量較少,由此造成的水資源耗量高、水環境負荷沉重:2001年廣東珠江流域廢污水排放量為4184億噸,佔全省的818%;城市生活污水排放量為3247億噸,佔全省的815%,而城市污水實際處理率僅為187%,低於全國平均水準,這樣一年約有20多億噸城市生活污水直接排入珠江。廣州、深圳、東莞三市污水排放量佔全省的542%,其中廣州約佔20%,加快該三市城市生活污水處理的進程尤為重要。

    直接影響近兩成江段水質劣于Ⅴ類

    珠江流域水品質不容樂觀。城市生活污水得不到全面處理,直接導致內河污染,飲用水源受到威脅。2001年珠江流域40個省控江段水質監測結果,有23個江段達到功能目標要求;達到或優於Ⅲ類水質的江段有23個,佔575%;劣于Ⅴ類的有南山河、龍崗河、坪山河、佛山水道、東莞運河、珠江廣州河段和深圳河7個江段,佔175%。近岸海域“赤潮”時有發生。

    間接影響僅六成飲用水源完全達標

    珠江流經城市河段以及內河涌遭受嚴重有機污染,不少水體發黑髮臭,嚴重影響與威脅飲用水源水質,水質性缺水問題尖銳。

    根據2001年廣東省城市飲用水源水質監測統計結果,珠江沿岸14個城市中,佛山、江門、肇慶、惠州、河源、清遠、東莞、中山、雲浮等9個城市飲用水源水質完全達標,佔643%;廣州、深圳、珠海、韶關、順德等5個城市未完全達標,佔357%,主要超標項目為總磷、氨氮、糞大腸菌群和耗氧有機物。

     整治對策

    投資190億打造31項工程

    珠江綜合整治方案提出,到2010年廣東將投資190768億元打造31項珠江整治工程,其中,對污染較嚴重的區域珠江流域整治力度最大,總投資在159億元左右。

    重點整治珠江廣州河段、佛山水道、深圳河、岐江河、江門河、天沙河、龍崗河、坪山河、東莞運河、東埔河等。重點實施的跨市水環境綜合整治主要包括廣州、佛山跨市水污染綜合整治,石馬河流域水污染綜合整治,東寶河流域水污染綜合整治等。綜合整治工程有15項,估計投資159億元;整治沿岸露天垃圾堆放場,各級河流兩岸集雨範圍以內嚴禁設置垃圾堆放場,已經設置的限期關閉。

    工業污染整治各地區須做到增産不增污

    廣東珠江流域內實施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和排污許可證制度。規劃要求的污染物總量控制指標,將其分解到各縣、各河段和主要企業,最終落實到排污單位。各企業和各地區必須做到“增産不增污”,乃至“增産減污”。工業污染防治要依靠科技進步,治理重點工業污染源。抓好建材、化工、造紙、冶煉、制糖、食品發酵、電鍍、紡織印染、製革等污染嚴重行業的治理,要求各地市對全省175家水污染嚴重企業進行限期達標,並進行重點控制。加快建設城市生活污水處理廠和配套的污水管網建設,在珠江沿岸主要城市近期和遠期建設污水處理廠項目161項,總投資約為2551041億元,設計處理能力共1250萬噸/日。

    水源污染整治飲用水源嚴禁搞旅遊開發

    禽畜養殖業污染以及農業面源污染加劇水體惡化,據估計,牲畜養殖排放污染物量已相當於城鄉居民生活排污量。要求搬遷或關閉位於水源保護區、城市和城鎮中居民區等人口集中地區的畜禽養殖場;在農業污染方面則要大力發展生態農業,減少農藥、化肥使用量,控制農業面源污染。

    嚴禁在飲用水源保護區內進行各項開發活動和排污行為。嚴格控制飲用水源水庫搞旅遊開發活動。 

    珠江八年要大變一年一小變2003年萬人城鎮均須建污處廠

    西江、北江、東江幹流和主要支流水體品質滿足相應的環境功能目標要求,部分污染嚴重河段水質有所改善。岐江河達到適用於一般工業用水、非直接接觸的娛樂用水(Ⅳ類);珠江廣州河段、南山河、佛山水道、江門河、龍崗河、坪山河、深圳河達到適用於農業用水、一般景觀用水要求(Ⅴ類);惠州西湖、肇慶星湖達到適用於非直接接觸的娛樂用水要求(Ⅳ類);萬人以上城鎮開始規劃建設一座以上城市生活污水處理廠;珠江三角洲網河區各城鎮規劃整治一條以上污染較重的河涌。

    三年一中變2005年珠江城市河段消除黑臭

    重要江河湖庫、飲用水源和近岸海域水質得到有效保護,飲用水源水質滿足功能要求;國控、省控江段以及跨市河流交界斷面水質達標率達75%,部分流經城鎮嚴重污染的河段水環境品質有明顯改善,基本消除流經城市河段黑臭;工業廢水排放達標率85%以上;城市生活污水處理率達40%以上,珠江三角洲城市達50%以上;環保投入佔GDP的比例達25%以上。

    八年一大變2010年珠三角污水處理逾七成

    主要地表水和近岸海域水體環境品質達到功能目標要求,西江、北江、東江及珠江三角洲水系主幹、支流水質維持良好水準;流經城市河段成為市民和遊客觀賞景觀、景點的場所;集中飲用水源滿足功能要求;國控、省控江段以及跨市河流交界斷面水質達標率達80%;工業廢水排放達標率達90%以上;城市生活污水處理率達60%以上,珠江三角洲和經濟特區城市達70%以上;環保投入佔GDP的比例達3%以上;將珠江流域水源涵養林和水土保持林建設成具有穩定生態功能的森林生態系統。

    《南方都市報》2002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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