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形成可持續發展法律體系  

    我國已經初步形成了可持續發展的法律體系,保證了可持續發展戰略的順利實施。

    據介紹,截至2001年底,國家已制定和完善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律1部,環境保護法律6部,自然資源管理法律13部,防災減災法律3部。與此同時,還加強了可持續發展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和實施監督。國務院制定了人口、資源、環境、災害方面的行政規章100余部,為法律的實施提供了一系列切實可行的制度。全國人大常委會專門成立了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在法律起草、監督實施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國家加大了資源、環境、災害領域的執法力度,堅決查處各種違法和犯罪的行為,法律的權威性顯著提高。

    自1992年聯合國環境與發展大會以來,中國政府為推進《21世紀議程》的實施採取了一系列重大行動。1994年中國政府發佈了《中國21世紀議程——中國21世紀人口、環境與發展白皮書》,系統地論述了中國經濟、社會與環境的相互關係,構築了一個綜合性的、長期的、漸進的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的框架。

    新華網 2002-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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