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對進口苯酚反傾銷調查  

    截止到20日下午5點,也就是外經貿部規定的針對進口苯酚産品實施反傾銷調查、有關利益方提出應訴申請的最後時限,共有5家企業到外經貿部提交了反傾銷應訴申請。這5家企業分別來自南韓、日本和中國台灣地區,其中南韓1家,日本和中國台灣地區各2家。

    外經貿部公平貿易局透露,被列入此次調查範圍的美國企業沒有在規定時間內提出應訴申請。

    北京晨報報道説,據負責此案的外經貿部的李先生介紹,反傾銷案中應訴方通常會在最後一刻通過在中國委託的律師事務所提交應訴申請。外經貿部在接到申請後的10天內向應訴企業發放調查問卷,應訴企業應在37天內完成這份長達60多頁的問卷並提交給外經貿部。然後,外經貿部審核問卷,確定是否構成傾銷。反傾銷調查通常情況下會在立案之後一年內結束,這意味著本次反傾銷案將於2003年7月31日前結束,特殊情況下可以延長到2004年1月31日。

    由於美國企業沒有在規定時間內提交應訴申請,這將使其在未來的反傾銷調查中處於十分不利的地位。據李先生介紹,在反傾銷調查中,應訴會比不應訴有機會爭取到更多的利益。通常情況下,放棄應訴的企業會被徵收較高的反傾銷稅。

    據了解,外經貿部于2002年6月18日正式收到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高橋分公司、中國石化北京燕化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化工銷售中心、中國藍星哈爾濱石化有限公司代表國內苯酚産業正式提交的反傾銷調查申請。此項調查于8月1日正式立案。

    據申請企業稱,近年來原産于日本、南韓、美國和中國台灣地區的進口苯酚産品大量增加,並存在明顯的傾銷,使中國大陸苯酚産業遭受到實質上的巨大損害。(張曉莉)

    中國新聞網 2002年0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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