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部分高速公路收費有新規  

     經廣東省人民政府同意,從今年7月1日起,廣(州)佛(山)高速公路、佛(山)開(平)高速公路將由現行的按車輛噸(座)位分類收費,改為按國際通行的做法,即按車頭高度和車輛輪軸數分類收費。

    

    據介紹,新的收費辦法只對車型分類標準和收費系數進行調整,廣佛、佛開兩條高速公路車輛通行費的基本收費標準仍維持原來標準不變,即廣佛高速公路標準車每公里0.6元,佛開高速公路標準車每公里0.45元。

    

    新收費方式實行後,由於受車型分類標準和收費系數調整的影響,部分車輛的收費標准將受影響。原來屬於一類車的四輪小貨車、麵包車,調整後變成了二類車,收費標准將有所提高;原來屬於四類車的普通大型客車、部分中型貨車,調整後變成了三類車,收費標准將有所下降;調整前與調整後車型仍屬於三類車或四類車的,因收費系數略有下調,收費標準也有所下降。

    

    從總體來看,車型分類標準和收費系數調整後,廣佛、佛開高速公路不同車型的車輛通行費有升有降,收費總水準大體持平。

    

    據悉,廣東省其他高速公路也將逐步實行與國際接軌的車輛分類標準和收費系數。 

    《茂名日報》2002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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