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總局:海鮮榴蓮禁上飛機  

    日前,民航總局對全國所有飛機的腐蝕情況進行了為時3個月的抽查,並重申民航總局第49號令:任何有異味的物品均不能作為托運作李和隨身行李運輸,家用電器、海鮮、榴蓮等禁止帶上飛機。

    但是,在廣州白雲機場仍有不少旅客攜帶此類違禁品登機。昨天,來廣州出差的劉先生對“大閘蟹”回味無窮,回貴陽前特地買了一大袋,結果被安檢人員在登機前截下。(記者林峰 通訊員陳麗嬌)

    新快報 2002年0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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