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違反計生政策不評職稱  

    昨日,記者從廣州市人事局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處獲悉,廣州市評審職稱工作已經開始,受理申報評審材料的時間為8月1日至9月15日。與往年不同的是,今年的評審材料新增加了兩項內容:《完成繼續教育任務證明書》和沒有違反計劃生育的證明,兩者缺一都沒有資格評職稱。

    廣州市人事局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處有關人士表示,今年申報評審條件仍實行1998年以來廣東省頒布的各級專業技術資格要求,評審材料仍按照原來的有關要求來組織,相關人員可以諮詢自己的人事主管部門。需要注意的是,今年評職稱的申報材料增加了兩項要求。根據廣州市人事局《關於做好我市擬晉陞高一級專業技術資格人員繼續教育證書復驗工作的通知》,從今年起,申報評審人員要提交《完成繼續教育任務證明書》,並將該證明書粘貼在《證書、證明材料》的有關頁面上;另外,根據人事局《關於印發<廣州市人事局參與計生綜合治理工作暫行規定>的通知》,從今年起,單位要出具申報評審人員是否違反計劃生育的證明,並將該證明粘貼在《證書、證明材料》的“其他證明、證書”頁面上。

    對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職稱外語成績按照下述情況區別對待:對參加2002年全國職稱外語等級考試或廣州市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職稱外語等級考試的教師,1955年(含1955年,下同)以前出生的,以及1977年恢復高考前進入大、中專院校學習且畢業的人員,職稱外語考試成績僅作參考(注:對成績沒有作要求,僅僅參考而已),且2年內申報有效;對參加2002年全國職稱外語等級考試的教師,1956年至1959年出生的,以及在縣以走訪基層(含行政區轄下的鄉鎮單位)工作的人員,職稱外語考試成績需達到40分以上,當年申報有效。不在上述兩種條件範圍內的,按人事部有關規定要求。

    《資訊時報》 2002年8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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