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克通過禁止香煙廣告的法案  

    據當地媒體6日報道,捷克政府日前已通過一項關於全面禁止煙草廣告的法案,以保護青少年健康。

    這項法令規定,從2004年1月1日起,捷將禁止在所有公共場所和媒體上做煙草廣告,禁止煙草商贊助體育和文化活動,禁止任何廣告使用煙草産品標誌或凸現煙草産品特點,禁止廠商以免費品嘗方式推銷煙草製品。法令還規定,只能在香煙銷售亭內或專門雜誌上做煙草廣告。

    據報道,此舉的主要目的是遏止青少年煙民人數增長的趨勢和保護大眾身體健康。但該法的實施尚須得到議會批准。

    目前,捷克全國煙民達300萬,約佔人口總數的三分之一。在15至18歲的女孩當中,吸煙者高達50%。青少年吸煙已成為困擾捷社會和教育部門的嚴重問題。(李玉珍)

    新華社 2002-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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