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招商引資必須上環境保險  

    陜西省嚴查環境污染反彈行動中,投資數千萬元在陜西榆林地區建設軋鋼廠的一位福建業主欲哭無淚:花了兩三年時間,已經投入2800萬元搞起來的軋鋼廠屬於國家明令禁止的淘汰工藝,不符合國家産業調整政策,無法通過環保評審,不能生産。業主覺得委屈:建設軋鋼廠是當地政府批准的招商引資項目,如果不行,當時為何不告知。

    記者了解到,現在不少地方政府將招商引資作為領導政績考核的重要內容,盲目追求籤約數量,雖然有經貿部門把關,但一時“頭腦發熱”簽約不符合國家産業政策和環保政策範圍內的項目,這樣的事還是時有出現。

    國家環保總局和國家經貿委2000年聯合下發緊急文件,禁止向西部地區轉移污染,但仍有不少企業偷偷將落後工藝、設備等轉移到西部,一些地區發展經濟心切,不僅接納下來,甚至當成“寶貝”加以保護和進行宣傳。生産造成的環境污染則被認為是“地區經濟發展過程中的必然”。有的地方領導乾脆給環保部門“打招呼”,為其開綠燈。

    從陜西省最近召開的環保會議上記者獲悉,沒有從源頭上截住“問題項目”依然是造成陜西省工業污染大量存在的原因之一。環保專業人士認為,污染的“末端治理”難有好效果,應當加強環境評價和“三同時”工作,從源頭根治污染,實現經濟利益和環境效益兼顧的目標,這也是對投資者負責任。

    環境影響評價和“三同時”(環境保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是我國上個世紀70年代建立起來的兩項重要的環境管理制度,起著保護生態環境、實現可持續發展的作用。環境影響報告書的審批有8項基本原則,包括符合國家的産業政策和法規,符合流域、區域功能區劃和城市發展總體規劃,符合清潔生産原則等。但是這兩項制度長期以來並沒有得到很好的貫徹和執行。陜西省日前下發文件,對建設項目未執行這兩項制度的地方各級政府、有關部門以及其工作人員追究責任,問題嚴重的責任人給予行政降級以上處分,並撤消黨內職務。但光有“保單”是不夠的,“環境保險”如何落實?這個難題擺到了環境執法者的面前。(完)

    新華網2002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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