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錦濤:落實幹部任用條例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書記處書記胡錦濤今天在全國學習貫徹《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電視電話會議上發表重要講話指出,《條例》的頒布實施,是黨的幹部工作更好地貫徹落實“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需要,是適應新形勢新任務的要求建設高素質幹部隊伍的需要,是總結和推廣近年來幹部人事工作的新經驗、新成果,進一步提高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水準的需要。各級黨委一定要認真學習和堅決貫徹這個《條例》,不斷提高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水準,為全面開創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新局面提供堅強的組織保證。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書記處書記、中央紀委書記尉健行出席了今天的會議。會議由中共中央政治局候補委員、中央書記處書記、中央組織部部長曾慶紅主持。

    胡錦濤在講話中深刻闡述了頒布實施《條例》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他指出,中央頒布的《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堅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為指導,全面貫徹“三個代表”的要求,科學總結了長期以來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黨的幹部工作的實踐經驗,吸收了近年來幹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成果,是我們黨關於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基本規章,也是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用人上不正之風的有力武器。《條例》的頒布和實施,表明我們黨在建立健全選賢任能的科學機制方面邁出了重要的一步,對於推進幹部工作的科學化、民主化、制度化,對於形成朝氣蓬勃、奮發有為的領導集體,保證黨的基本路線的貫徹執行,保證黨的事業的興旺發達和國家的長治久安,具有重大的意義。

    胡錦濤強調,各級黨委及其組織部門要全面把握和貫徹《條例》的基本精神,進一步提高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水準。他指出,頒布這個《條例》,説到底就是要解決好“選什麼人,怎樣選人”的問題。在新世紀新階段,堅持德才兼備標準,就是要把堅持和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作為選拔任用幹部最重要、最根本的要求,把那些身體力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優秀幹部選拔上來。一要注重看幹部的思想政治素質。要堅持《條例》規定的條件,把政治標準放在首位,注重對幹部思想政治素質的考察,堅決防止和糾正重才輕德的現象。尤其要看關鍵時刻的表現,要看能不能經受名、利、權、色的考驗,能不能做到把黨和人民的利益擺在高於一切的位置上。二要注重看幹部的作風。要按照黨的十五屆六中全會關於“八個堅持、八個反對”的要求,注意考察幹部思想作風、學風、工作作風、領導作風和生活作風等方面的情況。衡量一個幹部的作風,不僅要看他嘴上説得怎麼樣,更重要的是要看他做得怎麼樣。三要注重看幹部的政績。幹部的政績是使用幹部的基本依據。識別和評價幹部的政績,要做到全面、客觀、真實、科學,防止片面性和簡單化。既要看當前工作的成績,又要看在基礎性、長效性工作中的成果;既要看工作成績的大小,又要看取得這些成績的工作環境和條件;既要看日常工作的成效,又要看在重要時期、重要工作、重大事件中的決策能力和工作成效;既要看抓物質文明的成效,又要看抓精神文明的成效。四要注重看幹部的群眾公認程度。在正常情況下,多數群眾不擁護的幹部,不能提拔。

    胡錦濤指出,貫徹執行《條例》必須堅持黨管幹部的原則,用科學的制度、民主的方法、嚴密的程式、嚴格的紀律,把幹部選準用好,把各級領導班子建設好。《條例》對幹部選拔任用的推薦提名、考核考察、醞釀討論、任免、監督等各個環節,作出了更加規範的程式性規定,形成了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完整要求,要嚴格遵照執行。選拔任用黨政領導幹部,必須經過民主推薦提出考察對象。要切實把好考察關,不斷改進考察方法,防止考察失真、失實。黨委(黨組)討論決定幹部,一定要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則辦事,堅持會議討論決定,堅持少數服從多數,決不允許搞個人或者少數人説了算。

    在談到堅持幹部工作中的群眾路線時,胡錦濤指出,擴大幹部工作中的民主,是幹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基本方向,也是減少和避免用人上的失誤、防止和糾正用人上不正之風的有效措施。要認真落實《條例》的有關規定,進一步增強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公開性和透明度,落實好群眾對幹部選拔任用的知情權、參與權、選擇權和監督權。尤其要認真把握民主推薦、考察和任前公示等關鍵環節,廣泛聽取各方面特別是基層群眾的意見。

    在談到加強幹部監督工作時,胡錦濤強調,加強幹部監督工作,重點是加強對領導幹部的監督和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監督。要抓緊建立並完善幹部推薦責任制、幹部考察工作責任制、幹部選拔任用工作責任追究制、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監督責任制。對選拔任用幹部不按規定辦事造成失誤的,要嚴肅追究責任。要增強主動監督的意識,強化事前監督、事中監督,把對執行《條例》情況監督的關口前移。

    胡錦濤指出,《條例》是幹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個重大成果,同時又為進一步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指明瞭方向。各級黨委要以貫徹執行《條例》為契機,繼續認真落實中央下發的《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綱要》,加快幹部人事制度改革步伐,總結經驗,探索規律,努力推進幹部工作的科學化、民主化、制度化,進一步完善選賢任能的科學機制,為優秀人才脫穎而出、健康成長、施展才幹創造良好環境。

    胡錦濤還就加強對貫徹執行《條例》的領導,提出了明確要求。

    曾慶紅在主持會議時説,胡錦濤同志代表中央所作的重要講話,從全局和戰略的高度,分析了幹部隊伍建設面臨的新形勢、新任務,闡述了頒布實施《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的重要意義,對各級黨委全面把握《條例》的基本精神,認真抓好《條例》的貫徹落實,進一步做好新時期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作出了總體部署,提出了明確要求。胡錦濤同志的講話,主題鮮明,論述深刻,充分體現了“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中央關於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新要求,具有很強的針對性和指導性。各級黨委及其組織人事部門,一定要認真學習領會,並在工作中加以貫徹落實。曾慶紅強調,中央頒布的《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是我們黨關於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基本規章。這一《條例》的頒布,是黨的建設特別是幹部工作中的一件大事。各級黨委一定要把學習貫徹《條例》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切實抓緊抓好。學習貫徹《條例》,要以江澤民總書記“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531”重要講話精神為指導,與貫徹中央關於幹部工作的一系列方針政策結合起來,與加強領導班子和幹部隊伍建設、推進幹部人事制度改革結合起來,與嚴肅幹部人事工作紀律、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用人上的不正之風結合起來,不斷提高新時期領導班子和幹部隊伍建設的水準。各級組織人事部門要帶頭學習、認真貫徹、堅決執行《條例》,充分發揮職能作用,當好黨委的參謀助手,把《條例》的各項規定真正落到實處。今年下半年將召開黨的十六大,這是我國進入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加快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的新的發展階段召開的一次極為重要的會議,是全黨和全國各族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我們一定要按照中央的要求,開拓進取,紮實工作,以優異成績迎接黨的十六大勝利召開。

    出席北京主會場會議的有,中央黨的建設工作領導小組成員,中央和國家機關各部委、人民團體的有關負責同志,以及在北京參加中組部《條例》培訓班的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副省級城市、新疆生産建設兵團黨委組織部長,中央和國家機關各部委的幹部(人事)司(局)長,解放軍總政治部和武警總部的有關負責同志。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副省級城市及市(地)、縣(市)黨委書記和分管組織工作的副書記等,分別在當地分會場出席了會議。

    

     新華社 2002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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