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價格和收費公示制度將推行  

    農村推行涉農價格和收費公示制

    今後,中國價格主管部門將在廣大農村推行涉農價格和收費公示制度,發動和依靠廣大農民參與價格和收費政策執行情況的監督,將涉農價格和收費公示制度當成農民的“保護神”。

    這是國家計委副主任汪洋今天在此間召開的全國涉農價格和收費公示工作經驗交流會上指出的。

    汪洋説,今年底以前,除收費單位、鄉鎮政府和各行政村的公示欄、公示牌、價目表等要設立起來外,有條件地區的公示欄、公示牌可設立到自然村和農村群眾經常活動的場所。

    汪洋指出,要建立和完善農村價格和收費監督網路,加強公示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發揮公示制度制約亂漲價、亂收費的震懾作用,建立群眾舉報案件快速反應機制和查處反饋制度,定期曝光涉農價格和收費舉報案件查處情況。與此同時,對農民反映強烈的亂收費行為進行專項整治,堅決取消各種亂收費項目,繼續抓好對農村中小學亂收費、農村用電亂收費和農民建房亂收費的專項治理工作。

    我國涉農價格和收費公示制度初見成效

    記者今天從正在此間召開的全國涉農價格和收費公示工作經驗交流會上獲悉,去年8月份以來在中國各地推行的涉農價格和收費公示工作,目前已初見成效。

    據了解,目前中國涉農價格和收費公示制度已基本建立起來,初步實現了農村收費有規矩,亂收費有人管的目標。在推行公示制度工作中,各地取消了一些不合理的收費項目,降低了過高的收費標準,查處了一批亂漲價、亂收費案件,減輕了農民負擔。

    據對湖南、北京等23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統計,通過清理整頓和公示工作,年減輕農民負擔74億元。今年1至4月,按照國家計委的統一部署,全國共檢查涉農收費單位13.9萬個,查出亂收費案件7.52萬件,查出違法所得金額12.88億元,已實行經濟制裁金額6.97億元。

    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副主任汪洋在今天的會上指出,實踐證明,推行涉農價格和收費公示制度,是提高價格和收費政策透明度、完善社會監督機制的一項重要制度,也是規範價格和收費行為、保護農民合法權益、減輕農民負擔行之有效的措施。

    新華社 2002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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