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劉淑儀澄清居留權問題誤解  

    香港保安局局長葉劉淑儀昨天出席香港傑出青年協會午餐會以《居留權問題:事實與迷思》為題發表演講,澄清有關居留權問題的一些誤解。她指出,香港特區政府已經竭盡所能,在不致為香港社會帶來無法承受的壓力下,儘量吸納新移民以滿足部分人士家庭團聚的意願。

    針對某些人“香港特區政府不公平地剝奪聲稱擁有居留權人士在香港特區居住權利”的批評,葉劉淑儀回應説:就算根據1997年前已生效的出入境法例,出生時父母並無香港居留權的永久性居民子女,都不擁有香港居留權。換言之,中英兩國政府達成的協議及《基本法》的立法原意,均旨在維持現狀,保留規管憑世系傳交香港居留權的安排。

    在憑世系傳交居留權方面,香港的法例與其他國家和地區無異。我們規定永久性居民在香港以外所生的中國籍子女,必須在出生時父母至少一方已憑藉出生或居留取得香港居留權,才可享有這項居留權,我認為這並非過於苛刻或有欠公平。

    對於有指控稱政府拆散家庭,葉劉淑儀説:過去50年來,很多內地居民基於經濟或家庭理由,移居香港,導致與家人分隔兩地。由於香港地狹人稠,我們不得不訂立制度施加管制,以安排他們有秩序來港定居。從人道立場考慮,長期分隔兩地的配偶和受供養的年幼子女應獲安排優先來港。事實上,在仍然留港爭取居港權的3500人當中,只有少於8%為18歲以下。其餘均已成年,有超過40%的人士年齡在31-40歲之間。

    至於有意見認為內地和香港的居民應可自由進出兩地,葉劉淑儀指出,《基本法》第22條第4款清楚訂明,“中國其他地區的人進入香港特別行政區須辦理批准手續。”這條文旨在保障香港這個狹小的地方,不致因為數以萬計、甚至百萬計的內地居民來港而承受不了人口的壓力。

    至於有建議認為香港特區政府可更廣泛行使酌情權,准許餘下的所有聲稱擁有居留權的人留港,葉劉淑儀説,入境事務處處長不可廣泛行使權力,以致帶來政策上的改變。否則,會對處境相似而已返回內地或在內地耐心輪候的人士不公平。

    另有建議認為政府可推出一個人道方案,安排香港永久性居民在內地的子女一一向香港特區政府登記或提高每日單程證的配額,葉劉淑儀對此也不認同。她説,在大幅增加現時內地居民來港與家人團聚的配額之前,當局必須審慎評估這對就業情況即時造成的影響,以及長遠來説對香港經濟轉型的影響。

    至於有人稱內地子女如返回內地,便沒有機會回港與父母團聚,葉劉淑儀説:這種説法顯然不對。有些聲稱享有居留權的人士由於獲發單程證,已撤銷對政府提出的訴訟,而被強行遣返的聲稱享有居留權人士,有部分已經以遊客身份合法地重臨香港!

    葉劉淑儀説:香港目前面對的經濟困難,特別是嚴重的失業問題,已充分證明我們3年前尋求人大解釋《基本法》有關條款的決定是正確的。爭取居留權敗訴人士如繼續非法留在香港,藏匿在親友家中,在沒有合法就業機會和長遠前景的情況下,最後只會白白浪費寶貴的光陰和機會。我希望他們儘早返回內地的家鄉,重新振作,為不明朗的前景劃上句號。(王堯)

    

    人民網 2002年7月06日









版權所有 中國網際網路新聞中心 電子郵件: webmaster @ china.org.cn 電話: 86-10-68326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