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人士稱鼓勵各種金融創新  

    據中國證券報報道,有央行權威人士日前指出,在《商業銀行法》、《保險法》、《證券法》三大法律框架和分業經營、分業管理的要求下,鼓勵金融市場的各種金融創新活動。

    該權威人士指出,資本市場産品創新是無限的。隨著市場的發展,創新速度正在加快,在銀行業、保險業、證券業三大行業都有所體現。

    他還表示,所謂分業經營的法律涵義有三:一是銀行業、保險業、證券業之間不能相互參股;二是三個行業分別屬於人民銀行、保監會、證監會監督管理;三是這三個行業中大約有16-17項業務只能在各自行業內操作,別的行業不容許涉足。因此,目前在銀行業、保險業、證券業內出現了利用科技手段,相互代理對方業務的現象。如商業銀行已經運作的許多類似基金業務、類似保單業務、類似證券託管業務;保險公司推出的投資連結保險等。

    三行業相互之間的交叉在形式上也有新的突破,如金融控股模式。法律規定這三大行業之間不能相互參股,但如果將具有這三部分業務的不同公司捏合到一塊,屬於一家公司,應該是符合法律的。目前出現的光大控股集團、中信控股集團、平安控股集團等,就屬於合法合規的運作。

    隨著業務的交叉,監管部門之間也出現了協調。如三大監管部門之間不斷地在一起溝通資訊,相互交流交叉業務中的監管問題。

    

     中新社 2002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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