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放寬城鎮及外地戶口限制  

     為加快城鎮化進程,日前,廣西自治區政府出臺了《關於加快城鎮發展的若干規定》,決定全面放寬城鎮常住人口落戶條件。

    

    根據《規定》,今年起廣西取消《農業人口轉非農業人口許可證》制度,取消城市、城鎮藍印戶口(含綠卡戶口)、地方城鎮居民戶口、自理口糧戶口。原已辦理這三種戶口的,轉為城市、城鎮常住戶口。具有大學本科(含本科)以上學歷或具有中級專業技術職稱(含中級職稱)以上的區外人員,在辦理城市、城鎮常住戶口落戶時,不受年齡、工作時間限制。

    

    在城市、城鎮有合法固定住所、有穩定生活來源的人員及與其共同居住的直系親屬,可根據其意願辦理城市、城鎮常住戶口。夫妻一方需要到另一城市、城鎮居住的,允許辦理落戶手續,其未成年子女可以隨遷。男性年滿55周歲、女性年滿50周歲,身邊無子女照顧的,既可遷到子女方落常住戶口,也允許一名子女及家庭成員(配偶、子女)遷到父母方落常住戶口。

    

    此外,為鼓勵農民進城鎮定居,《規定》明確指出,進入城鎮定居的農民,原在農村取得的宅基地,允許出租;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允許其轉讓。

    

    《規定》今年起執行。自治區政府強調指出,經批准落戶城市、城鎮的居民,在入學、參軍、就業等方面與當地原居民享有同等權利和義務。各地區、各部門不得借戶籍改革之機,收取城市、城鎮增容費或其他費用。(完)

     新華社 2002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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