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安全事故主要是人禍  

    參加此間舉行的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二十八次會議的委員們今天在審議安全生産法草案時指出,當前中國重大安全事故多為責任事故,是違章作業造成的,大多數是“人禍”。安全生産法通過後,要加強宣傳和執法力度,對“人禍”事故責任人嚴加處理。

    

    一段時間以來,飛機空難、煤礦瓦斯爆炸、網吧大火造成幾十乃至上百人喪生,舉國震驚。事實上,中國近年來平均每天各類事故造成300人喪生,每年經濟損失相當於兩個三峽工程的投資。

    

    常委會委員在審議時普遍表示,法律草案經過常委會兩次審議,在規範生産單位的行為、法律責任、權利義務和事故的應急援救和調查處理等各個方面規定得比較完善,建議在此次常委會三審並修改後,儘快提請本次會議表決通過,以期有效降低事故,尤其是重大事故的頻發率。

    

    委員們就進一步完善法律草案提出了許多修改意見。

    

    曾任國家經貿委主任的盛華仁委員説,近年來,生産安全形勢十分嚴峻,重大事故屢有發生,每年因安全事故死亡均在10萬人以上。第一位的是交通事故,第二位是礦山事故。礦山事故中主要是煤礦,煤礦中主要是小煤礦,煤礦事故中又主要是瓦斯爆炸。“這些事故主要是責任事故,是違章作業造成的,其中絕大多數是完全可以避免的。”

    

    最新統計數字顯示,今年以來,中國礦山安全事故達2014起,造成3393人死亡。

    

    為此,盛華仁提出,安全生産法應當強調以下幾點:一是強調操作規程和管理制度,堅持從嚴治企;二是強調安全保障措施和建立健全有效的安全生産設施,並在資金上予以保障,計入工程預算和生産成本;三是從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視,特別是對沒有安全生産知識的職工進行教育、培訓,經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四是強調責任體系,包括領導決策責任、監督和檢查責任以及落實、執行責任。

    

    張皓若委員提出,法律草案對生産企業的安全問題規定得比較細,但對服務業涉及不足。服務業恰恰是安全生産中的薄弱環節,出現過不少惡性事故。如百貨商場、電影院、旅店和網吧,因為人群密集,一齣事就是重大事故。法律在加強服務業安全生産方面應作出進一步明確規定。

    

    聶力委員建議,增加有關將事故及時上報的內容。她説,因為現實工作中,隱情不報的現象時有發生,不及時上報,錯過了最佳的搶救時間,使人員傷亡更加慘重。

    

    嚴義塤委員指出,當前安全事故發生前,有關負責人明知道有事故隱患,但是為了多賺錢,心存僥倖,結果釀成大禍。安全生産法對明知生産過程違法操作卻繼續生産造成事故的,要規定更為嚴厲的法律責任。

    

    徐惠滋、劉亦銘等委員還建議,草案應規定,充分發揮群眾的作用,對舉報安全隱患有功人員進行獎勵。(完)

     新華社2002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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