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外可以在北京投資辦職介  

     北京的人才市場終於向外資敞開了大門。《北京市鼓勵設立中外合營人才仲介服務機構暫行辦法》昨天正式頒布實施,對外資涉足人才仲介服務機構的形式、雙方資質、程式,管理部門等作了明確規定。

    辦法規定,今後凡外資從事人才仲介服務或相關業務的,可與本市的人才仲介服務機構以合資、合作形式設立人才仲介服務機構,外商獨資則暫時不被允許。辦法還規定,中方投資者應當是取得《北京市人才市場仲介服務許可證》的人才仲介服務機構,外方投資者應當是從事人才仲介服務或相關業務的外國公司、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有與從事人才仲介服務相適應的資金、場所和設施;專職工作人員不少於5人,其中從事人才仲介服務業務的人員需要具有大專以上學歷,並接受過系統的人事管理及經濟資格專業培訓合格者;有健全可行的工作規劃和管理制度,有明確的業務範圍,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至於中外合營人才仲介服務機構的業務範圍,主要包括人才供求資訊的收集、整理、儲存、發佈和諮詢服務(含利用網際網路開展上述服務)人才培訓、人才推薦與招聘、人才素質測評、智力開發服務以及經批准的其他相關業務。(記者張曉娟)

    北京娛樂信報 2002年06月20日









版權所有 中國網際網路新聞中心 電子郵件: webmaster @ china.org.cn 電話: 86-10-68326688